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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千亩农田万座坟 监管职责“葬”哪了
//www.workercn.cn2015-07-21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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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池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这原本是国家文明城区、全国卫生城市的重庆巫山县诗化的宣传语,但近日在巫山,记者看到的却是“千亩农田,万座坟墓”的“盛况”:豪华墓、家族墓、活人墓随处可见,数千亩的耕地、林地因坟墓摧毁殆尽。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只要有人看上了某片“风水宝地”,即使是上面种满了农作物也可以立马毁弃,圈地造墓俨然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路。(7月20日《工人日报》)

  如果政府对乱埋乱葬不依照法规严格规范管理,任其形成“市场化”,在公墓“寸土寸金”的情况下,出于攀比心理,农民将自家承包耕地私自出售作为“墓地”无疑最具暴利。但谁都知道,耕地既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禁止买卖交易,更不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既是为了保证整个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也是保障社会文明和殡葬改革。在全国各地农村普遍性对私自占用耕地土葬依法严厉禁止的环境下,本是国家文明城区、全国卫生城市的重庆巫山县,却似乎成了私自乱占耕地建墓穴的“世外桃源”,不仅“千亩良田、万座坟墓”的盛况随处可见,甚至被国家命令禁止的“活人墓”在这里也早已习以为常,农民不但可以随心所欲将耕地出售他人用作建墓,从中获取暴利“发家致富”,很多年来,当地政府部门居然没有进行过任何查处。

  出于眼前利益的考虑,即便是最珍惜耕地保护的农民,面对一平米数千乃至上万元的暴利也难免会动心,缺乏政府部门正确引导和对耕地的严格依法保护,在农村农民身上出现的这一普遍违法现象也不难理解。对于当地土地、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就不能视这种短期利益不闻不问,有国家严格明确的耕地保护法规可依,有民政部和地方政府殡葬改革一系列政策可循,地方政府无论从任何角度,都应当将这一明显违法违规现象遏制在萌芽中。遗憾的是,乱占耕地建坟墓行为不仅在当地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且在愈演愈烈之际,任然不见相关部门“出头露面”,以至于任何一位农民对出售耕地建坟墓的使用安全,都能“拍胸脯保证”甚至“立据为凭”。

  一边是乱占耕地建坟墓成风,一边是政府规划的正规墓穴无人问津。据当地农民介绍,建在耕地上的坟墓,平均占地面积都在10平米以上,有的甚至几百乃至上千平方米,如此大面积造成死人与活人争地的乱象,当地政府竟能如此“淡定”,按照当地群众的话说是都这样搞“没有人来查过”,更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县城死亡人口在公墓的安葬率仅有百分之十几,但仍然有13个社区被命名为“文明治丧区”,监管职责似乎也早已被“安葬”。

  可以肯定,在媒体披露报道引发社会关注之后,当地政府也一定会“高度重视”,进而突击整治;但是,“千亩农田,万座坟墓”业已成事实,要完全恢复耕地的使用功能,不但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付出时间和清除的巨大代价,由此造成的各种纠纷也势必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很大隐患,同时,也会让当地政府形象在百姓群众的心目中大打折扣。

因此,对于当地某些部门由“不作为”造成的这一系列恶果,上级相关部门有必要严肃追责,耕地作为生存之本已经逼近安全“红线”,任何不法侵占都应视作犯罪,国家和民俗传统向来崇尚“厚养薄葬”,“活人墓”更被命令禁止,如何让这种滥占耕地建坟墓乱象从巫山县消失,重回“一池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的文明卫生城市,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从中认真反思,无论如何不能让应尽的监管职责被“安葬”。(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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