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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3时许,北京通州区西集镇于辛庄附近,三名男孩在潮白河游泳时溺水身亡。目前,三男孩遗体已被消防官兵打捞上岸。出事地点大致位于潮白河橡胶坝下游500米至2000米水域。目击网友称,3名男孩均为学生,放暑假了几人一起到潮白河游泳,不幸全部溺水身亡。(7月21日《新京报》)
今年夏季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溺亡事件,其中以儿童占多数,特别自七月开始,一些地区的高温促人纷纷下水贪凉,又一年的溺水事件高发期“如期而至”。在笔者看来,溺水并非必然性的概率事件,除非所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不然理应予以规避,然而最近几天,各地溺水报道频繁传来,据报道来看,先是深圳在上月中旬发生9起溺亡事件,20日厦门环岛路海边亦有2人溺亡,乌鲁木齐近4天已是连发6起溺亡,这样的夏天,已然是要夹杂诸多生命陨逝的悲剧。
据卫生部发布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6万人溺水死亡,尤其是未成年人,溺水死亡成了主因,年年高发,时有案例。防范溺水,人人有责,然而矛盾之处就在于,一方面是严峻的生命安全形势,另一方面又是高发的频率和渐成颓势的问题。防范时时抓,偏偏有的地方有姿态没效果,过于形式,走程序、碰运气,不出事万事大吉,出了事才知后悔。
一到夏天都能看到,不少地方都制定了详细的防溺水措施,其中不乏假大空,狠抓狠在哪里、严防严在哪里,通通都是“纸面功夫”,细节有、原则有,可以说,上至省市、下至县乡,一级一级没有哪里不抓,而仍旧难治“顽疾”,其一大根本就在各方的“形式主义”。有的地方在危险水域设置警示牌就了事,亦或放放广播、发发宣传单,做足了防溺的姿态,预防也确能有效,然而,诸如放广播、发传单等,都只是辅助措施,其效用有限,一些县市大把大把投钱做警示牌,沿河十几公里,还不如聘几个人走村入户宣传教育、沿河防护劝阻来得实在。
除此之外,大人小孩,无不是走上“形式主义”的路子,宁信其无、不信其有,天不塌下心自安。比方说部分监护人,宁愿相信灾难不会降临在自己孩子头上,也不愿切切实实做好监护和教育,嘴上唠叨如雨下,危机感却尽显干涸。特别是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老一辈苦口婆心,话是大实话,显效却绵软无力,天真烂漫的孩子漫山遍野到处跑,又能指望谁来打打“预防针”、做做“抢险员”,这也就常常出现了留守儿童溺亡,家中老人自责泣不成声的悲剧画面。
其实,夏季的防溺工作,关键不是“力度”而是“态度”,所谓的力度再大,没有认真思考、因地制宜,再是费钱、费力、费精神,其收效恐怕也只能是“碰好运”。我们常说防范溺水是全社会的责任,然而这一社会责任看似大如天,放到现实里却是谁也扛不住甚至不愿扛,又有几人能抛开“形式主义”的老路子,有那么一份忧患之心。
要规避溺水难题,关键就是要力克“形式主义”,做样子的不做、没效果的不做。要把教育宣传、安全排查、日常监督管理、事故援救等多方因素统一调动起来,抛下语数外,好好在学校组织一次震撼人心的防溺讲授课;聘请监管员,在危险水域巡查监管;调动社区、企业、村委会、社区等多个主体积极性,把责任分解到具体一点之上,让所谓的“社会责任”共同承担,参与的力量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便能小些。最为重要的是,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力戒真正的形式主义,少些亡羊补牢的悔恨,把“花言巧语”化成实实在在的措施,结合实地、强效落实。
夏季防溺,人人有责。重视起来,生命便可多挽留一分,在溺水事故上,态度就是能决定生命,少做样子、少些逃避,陷及深水,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