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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任何环评手续,擅自违法生产四年的米石厂,今年四月份被环保部门查封后继续生产,五月份再次被环保部门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然而,环保部门随后又撕掉封条让米石厂继续生产,理由竟是米石厂也不容易,剩余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7月22日《华商报》)
米石厂开在离百姓家不足10米的地方,严重的噪音不仅让当地居民饭吃不香,觉睡不好,而且扬起的粉尘把他们种植的果园给毁了。环保部门却在贴了封条后,以“企业也不容易”为由,在公安部门正在查处的情况下,却把封条给撕了,让这个不法企业继续生产,这既是对村民的不负责任,更有失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企业污染,最大的受害者是当地百姓,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了严重伤害。环保部门撕毁封条,让不法企业继续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企业污染越来越放肆,环境被污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表面上看,环保部门虽然没有直接去害人,但他们这样做,实际上是等于是在“借刀杀人”。
如果其他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话,可能使国家在经济和财产等方面受到一些损失,但不会直接威胁到民众的生命财产。但环保部门这种不作为和乱作为就不一样了,等于就是“间接杀人”。因为,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督和保护,而环境问题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像这个环保局以“企业也不容易”为由,容许企业非法生产,说明他们肯定也以此为由,放纵其他企业非法生产,造成了当地空气、水源等的环境的严重污染。那么,当地不知有多少人为此而付出了代价。环保部门这样做,比“借刀杀人”更可怕。
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而这个环保局撕毁封条,任由这个企业违法生产,从监管者变成“帮凶”,显然与自己的职责背道而驰,但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既暴露了他的失职渎职,也是对环保部门的极大羞辱,更是对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践踏。
环境部门放纵企业违法生产,这种失职渎职造成的后果涉及面广,危害性重,是无法用金钱换回来的,实际上是间接地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见,环保部门作为特殊部门,如果失职,就是对民众权益的侵犯,就是违法。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查一查这个环保局撕封条放任企业违法生产背后有没有什么的猫腻?对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查处。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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