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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保障房“公转”变“自转”暴露监管失职
//www.workercn.cn2015-07-29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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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却有多名读者反映,陕西省部分市县有一些并不困难的业主成了保障房的房主,并将保障房违规出租获利。记者分别来到西安、宝鸡和咸阳多地采访调查,在市县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发现保障房存在违规转租售卖等问题。许多转租售卖广告公然长时间张贴在小区内,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者清理。(7月28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廉租房、安置房、经适房、公租房等保障房资源是有限的,作为公共产品的保障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一道重要防线,其意义在于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并不是一项普遍的政策待遇。同时,保障房配置有着严格的政策要求与收入支出测算标准,保障房配置对象的确认,应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保障房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保证更多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

  然而,陕西西安、宝鸡、咸阳等地保障房竟然被公开转租售卖牟利,许多转租售卖广告长时间张贴在小区内,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者清理。让人很是费解。一方面,并不缺房的人违规转租售卖保障房牟利,另一方面困难群众求房不得,困难群众的安居尊严何处安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本该依法监管保障房的配置与转租售卖问题。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面对保障房被公开转租售卖的乱象,当地相关部门装聋作哑,根本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许多转租售卖广告公然长时间张贴在保障房小区内,没有人进行检查或者清理,就颇能说明问题。

  对此,不仅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处罚程序,纪检部门也要展开调查,看看这些并不缺房的人是如何获取保障房的?看看保障房被转租售卖背后有没有徇私舞弊?

  不仅陕西一些地区的保障房被违规转租售卖牟利,由于保障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性与公益性。保障房的销售价、租赁价与市场价之间势必存在很大价差,有人想从穷人口中抢食,“鸠占鹊巢”的动机并不难理解。但是保障房被“鹊巢鸠占”,加大了政府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的难度,也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房政策之外。如果“鸠占鹊巢”的人多了,势必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与住房困难户的利益。

  因此,规范保障房销售、租赁的配置程序,让社会舆论监督更为充分与完善,为保障房加上防盗锁,避免虚假保障房对象蒙混过关,十分重要。政府应该思考,如何严格为保障性住房把关,保证保障房政策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比如,对保障房供应对象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街道、社区范围内举行保障房配置听证会,等等。由于街坊邻居之间比较了解,在评价贫困家庭的经济状况、住房状况方面,他们往往比相关工作人员更有发言权。他们的参与能让一些人情、关系保障房现形。

  有关部门除了对保障房申请进行调查审核,为住房保障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对保障房供应对象明确测算标准,依法收回不符合条件者的保障房以外,还应该依法加大违规者的违规成本,直至以诈骗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们认识到骗取、转租售卖保障房不仅经济上得不偿失,还要付出法律代价。

  对此,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让保障房配置流程置身于“阳光”之下,接受全体民众的监督,有效防止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揪出保障房中的转租售卖“李鬼”。此外,应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动态探索,让住房保障政策更为科学、公正,推进保障房的合理配置,让民众“各居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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