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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警局2014年5月协同急救中心建立了“无忧避让”制度,开展了对不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同时对因避让救护车而违法的车辆采取免罚制度。7月28日公布“无忧避让”实施一年多以来的实施情况,共查处未依法避让的违法行为532宗,记录主动避让的车辆约2500余辆。(7月28日新华网)
通过近一年的实践,2500余辆机动车由于主动避让免于受罚,而应当避让却未避让的532辆机动车受到处罚。让守法者无忧,让冷漠者受罚,体现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人本主义精神,“生命至上”的理念在深圳“无忧避让”制度中得以进一步的提升和升华。
深圳首推“无忧避让”制度,“生命至上”、“柔性执法”的制度安排被多方寄予厚望,也被众多民众纷纷予以点赞,但也不乏质疑的声音,比如为避让各类急救车会不会导致城市交通秩序的混乱?再比如有的机动车为避让急救车而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是否值得?等等,在民众的期望和质疑声中,深圳“无忧避让”制度运行一年多来,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据该市交管部门统计:“在实际运行中,绝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都能主动避让,避让率达到了95%以上”。枯燥的数字背后是处于危急之中的生命、财物得到第一时间的救援,是“生命通道”在城市中的畅通无阻,其实这也是“无忧避让”制度的价值之所在!
实际上,漠视生命的驾驶人只会是极少部分,大多数受罚的司机要么尚未养成主动为急救车避让的习惯,要么压根儿就不清楚到底该怎么给急救车避让,即缺乏相关知识和无相关技能,这就需要强化教育、硬性灌输,而于交通管理者而言,利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予以处罚、惩处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让以“生命关爱”为本的“无忧避让”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免除因避让而造成的交通违章当然必要,但对无视制度要求,我行我素者予以惩处也是制度的刚性之必然要求,正如“酒驾入刑”一样,当制度的刚性在社会产生普遍的威慑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才会真正内化为多数民众的自觉!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深圳“无忧避让”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也是行政管理“人性化”操作的一个范本,关爱所在城市的同时无疑也为其他地方出台类似政策提供的一个示范、一个标杆。对此,深圳市不满足于现状、不沾沾自满,而是锱铢必较,不放过任何一个制度外的逍遥者,不让刚性的制度在个别人面前沦为白纸,532名被罚司机就是最好的见证,这实质上也推动“无忧避让”制度在民众中进一步入脑、入心、入行和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