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陕西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办23名年龄超过65岁的环卫工人接到不用再来上班的通知。据街道办介绍,事因前段时间一名67岁清洁工在高温下作业后突发疾病送医。因年龄问题这些老人不符合参保条件而未能参保,均无养老保险,只有意外伤害险。(8月10日《新京报》)
由于这些被解聘的环卫工以前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如今要被辞退,生活没有了保障。这无疑给社会撂下了一个难题,让相关用工单位显得很“冷血”,也一下子成了一个令人唏嘘的民生“痛点”。
其实,称年龄超过65岁的环卫工人“突遭解聘”,本来就有悖于既成劳动制度。普通工人现行的退休年龄,最高也是60岁,为何从事露天体力劳动的环卫工人,超过65岁还在上班?而“突遭解聘”是因一名67岁清洁工在高温下作业后突发疾病送医,才引起用工单位对这些65岁以上的环卫工人身体状况和工作安全的考虑,“考虑”的结果就是解聘。其中存在着的“错乱”,不仅是“突遭解聘”的无情,而且还有雇佣上的无度,这种原本就脱离了《劳动法》的行为,因迫于眼见为实的风险而终止。所以,想在这个节点上寻求“良心发现”,显然是太迟了。
或许,是基于超龄环卫工已成常态,才说得出“因年龄问题这些老人不符合参保条件而未能参保”,但在招聘时,何尝不是因为这些人已经不符合参保条件而让用工单位省了一笔钱?央视《新闻1+1》曾指出:“全国环卫工80%为临时工,工资约为城镇职工一半”;来自《河南商报》的消息:“郑州约2万环卫工人中95%以上是临时工”。环卫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为何当“正宗”的环卫职工都纳入了事业编制的时候,真正干环卫工作的几乎都是临时工?
现在,因西安23名超65岁环卫工突遭解聘,引发了这些环卫工生活没有了保障的困境,这看似解聘造成的问题,实际上还涉及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对城市维护上的财政投入不足,也暴露出机构设置上庞大繁复,人员配置冗杂,三公消费巨大,而把一线实际工作推给了临时工的职能部门的通病。尤其是环卫工作,还存在着低人一等的传统观念,只能在弱势群体中寻找廉价劳动力。这就必然让生活贫困,没有养老保险的中老年人成为环卫工的主力。这种资源配置上的失调和不计后果的用工方式,和那些没有能力安排个人未来的环卫工,在形态上有什么区别?
因此,超龄环卫工突遭解聘引发的“痛点”,并非他们“突遭解聘”后的生活没有了保障。反过来说,对于没有养老保险的超龄环卫工,用工单位也不可能雇佣他们一辈子。更何况,还有更多同样没有养老保险的,连这份“苦差事”都没有找的人,一直面临着这样的生活困境。而从因一名67岁清洁工在高温下作业后突发疾病送医,相关单位才意识到潜在后果来看,社会弱势群体在某些制度安排中,还处于麻木和冷漠的状态。以此思及更大层面的社会养老问题,那些没有养老保险的社会弱势群体,难道仅仅是他们不顾未来,不懂得对人生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