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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涞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当地农民毕志新故意杀人案。法庭上,农民毕志新及其律师称,毕志新是在得知妻子被同村村民冀鹏强奸后,因事件一直未得到解决而不满,才最终动刀杀死了冀鹏。庭后,记者试图弄清当初曾秀被强奸事件的解决过程。涞源县公安局称,曾对此案发出《起诉意见书》,已向检察院报批捕,但未获批准;而涞源县检察院则表示,没有接到该案的批捕申请。(8月10日《京华时报》)
因为杀人被绳之以法,最终坐到被告席上,“复仇丈夫”也算是罪有应得了。这起案件究竟该如何量刑,那是法律的事情,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审判。但是,一码归一码,严惩“复仇丈夫”,远不是这一事件的最终结局。这是因为这起恶性案件的发生,有着一个不作为的深刻背景。
对于强奸事实,当地公安机关是认定了的。也就是说,这位被杀害的村民涉嫌强奸,而且不止一次。那么,为什么没有迅速进入司法程序?公安局的说法是,他们已经申请批捕,但是检察院没有批准。直接带来的无奈就是,涉嫌强奸的村民依然可以在村中自由走动。这就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申请的原因是什么?
不予审批,或许会有两种情况。其一,因为证据不够充分。但是,证据不够充分,不代表强奸事实不存在,这责任应该在公安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就应该组织更多侦破技术,补充证据,让证据环环紧扣。其二,存在背后黑手。假如说,公安机关的证据已经环环紧扣了,但是检察机关依然没有批捕,那么问题就是更为严重的了,这就需要查查,在警方申请批捕的时候,检察机关不予审批的动机是什么?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的问题?
不过,事情似乎更为复杂。警方说已经申请批捕了。可是,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检察机关的说法是,从来没有见到警方的批捕申请。这就更加让我们云里雾里了。一个说已经申请了,一个说没有见到,在这里面究竟还隐藏着什么问题?警方和检察院的“互不承认”里有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内情?究竟是警方在撒谎,还是检察机关在骗人?
现实生活中,一些激情杀人、暴力杀人、仇恨杀人事件本来是不该发生的。在遭遇了委屈之后,只要执法机关能够出面维护正义,受害人也就有了一个怨气的出口。正是一些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让怨恨犹如气球一样的在膨胀,最后也就有了爆炸的悲催。
即使退一万步来说,强奸事实并不存在。那么,作为执法部门也应该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让大家都看到正义的结果。悲剧的是,一起强奸案最终导致了杀人案。抚今追昔,想想武松的故事,假如,县太爷能够惩罚西门庆,还要武松亲自动手吗?“复仇丈夫”要严惩,“不为部门”也别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