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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每天都要从佳园小区的家中横穿青年路,进入对面的植物园锻炼身体,对于青年路上斑马线的礼让状况,她深有感触,“青年路没有安装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监控设备,所以很少有机动车礼让。”(8月11日《包头日报》)
机动车过斑马线要礼让行人,是一项基本礼仪,更是一条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史上最严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更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然而,即便法律利剑高悬,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甚至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现象仍无时不在上演,而行人过马路“左顾右盼、胆战心惊”也成为常态,似乎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都在潜意识中习惯了长期以来的“机动车先行”。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礼让斑马线”的自觉、自律还远远没有形成;一方面还是执法的缺失造成的,虽然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并不小,但相对“酒驾”、“醉驾”的严查深究,各地对冲抢斑马线的查究力度还明显不足,难以形成“礼让斑马线”的规则意识,有许多车主甚至明知故犯。“无监控下的斑马线缺点礼貌”,就很好说明这个问题。因而必须用电子监控的“火眼金睛”来抓到现行,以配合交警执法,违者予以严惩,既杜绝法不责众、难以查处的侥幸思维,又以严格执法、违法必究来养成“礼让斑马线”的文明驾驶习惯。
“礼让斑马线”是机动车的道德与法律义务,只应加强不应放松,在行人面前,车辆始终不能“称霸”。汽车社会,需要普及人性化的汽车文化,确保行人的“路权”,构筑一顶生命安全的保护伞。因为车是人造的,是服务于人的,无论何时、何地都需以人为本。
当前,不文明驾车已成严重社会问题,“斑马线”上的死伤事故也酿成了太多血的惨案和教训,决不能让不文明驾车成为世人的痛苦,不能让城市街道的彼岸,变成血与泪、罪与罚的彼岸。务须强化道路交通执法,守住“斑马线”这条行人权益保障线,确保文明驾车与行人安全。
要让文明驾驶、“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既要强化司机的道德自律,树立文明驾车理念;更要强化他律,严格执法,让“史上最严交规”完美配套“史上最强执行力”,打造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使“礼让斑马线”成为文明驾驶常态,创造出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文/符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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