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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绥宁县旨在保证《爸爸去哪儿3》正常拍摄的政府通告自10日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媒体质疑这是“公权力忙着为明星当跟班跑腿,把民众权益和情感放在一边,本末倒置”,当地宣传部门回应称,“通告里面的一些言辞,没有仔细考虑百姓的想法,也是工作上的失误。初衷还是想保证节目拍摄,促进当地旅游业和经济发展。”(8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从《爸爸去哪儿》前两季播出后的影响来看,拍摄地的旅游业确实得到了很大提升。各地争抢成为这一真人秀系列拍摄地的现象也说明,各地政府也确实从中看到了该节目对旅游的带动作用,寄希望于通过节目的拍摄拉动人气,“促进当地旅游业和经济发展”。可以说,这一初衷确实是好的。
之所以湖南绥宁的这一通告引发如此多的质疑,当然与通告中一些言辞过于严厉有关,但很显然,过多的限制肯定会给很多人的交通出行和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而很多人早已对这种限制充满了本能的反感,批评也就在所难免。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庄事务通过村民自治来完成,村民有权通过民主管理的方式,决定符合村庄自身利益的事务。愿不愿意为了未来可能的旅游收入而忍受几天封村的不便,这是涉及村民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事情,也是涉及村庄未来发展的大事,需要由全体村民通过民主自治的方式做出决定——这一决定也只能由村民自主完成,而不能由地方政府越俎代疱。
实际上,当地政府也不必如此急火火地代村民做决定,毕竟,真人秀节目带来的收益,将由村民享有,封村所带来的不便,也主要由村民承受,所以,如果是拍摄地所在村庄的村民依照法律程序,先行通过一个是否接受真人秀节目拍摄,以及拍摄期间是否封村的决议,然后由村民委员会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发布封村通告,则既合法合规,也会更少引发争议。如此一来,地方政府也不用陷于舆论漩涡,疲于应付。
在这样的基础上,考虑到维持秩序的需要,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上级政府请求调派警力以做好交通、治安等维持、服务工作。上级政府应请求调派相应人员,则也在法律法规允许之列。这样一来,所有的程序才是合法合规也合理的。
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当地政府直接介入发了个通告,不仅封村,还对一些行为进行了种种限制,这种未经当事村庄村民民主商议的做法,程序上既已违法,施行中自然少不了争议与批评。这种做法,何止是失误,根本就是违法。好的出发点还要有合法的程序来保障才行,从这一点上来看,法治政府的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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