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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别人撞到,摔在路边,你到底扶还是不扶?这的确是个问题。市民葛先生骑车经过南京和燕路时,看到一中年女子被经过的一辆货车撞倒在地,葛先生赶紧下车要扶该女子,路过的李大爷劝道:“小伙子你不要扶,我来扶,因为我没带车子,我不要紧的,我电视看的多了。”但葛先生称“大爷没事,我年轻,我扶得住,您年纪大了,别扶不起来。”结果不幸被大爷言中,扶人的葛先生被女子咬定是肇事者。(8月13日《扬子晚报》)
如果只是看到故事的开头,人们会觉得这简直就是“彭宇案”的翻版。人们会倍感寒心,觉得这个社会真的连最基本的信任和良知都没有了:明明是别人见义勇为把自己扶起来,却抓住别人的胳膊说对方是肇事者;明明在做好事之前已经安慰过一次自己,说运气不会那么差,结果运气就是那么差,别人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善良,甚至已经丧失了底线。这个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不仅再次让人觉得扶人充满风险,甚至可能让一些人坚定了不会再扶人的想法——看吧,好心没有好报;看吧,没有例外,扶人总要付出代价!这是人们在围观此事件时,容易做出的选择性解读。
可这不是事实的全部。事实的经过是,现场围观的群众给葛先生证明了清白,现场的摄像头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咬定葛先生是肇事者的中年女子受到了谴责;而且,在经过媒体报道后,葛先生不仅洗清了诬陷,获得了清白,还受到了媒体和公益组织的1万元奖励。到此,事情才告一段落。遗憾的是,事件的连续报道受众未必知悉,很多人已经习惯了对碎片化信息的接收,以及在信息解读时让成见跑在理性之前。所以,在人们的判断中,选择性关注的信息只是扶人者被冤枉,得出的结论只是好事做不得。这种解读看似理性,看似可以很好保护自己,但其实具有极强的破坏性,产生的后果是,人们放弃了最后的善良和基本的信任。
不可否认,曾出现过一些扶人被讹的案例,这些案例极大地伤害了人们的善良与彼此的信任。但是,必须看到,这样的案例其实也只是个案,这些个案因为其反常、因为其恶劣而引起了广泛传播,当然也引起了过度解读——人们认为好事做不得。事实是,在这些个案之外还有其它更为正面的个案,在这些个案中人们见义勇为伸出了援手,这些见义勇为者没有被冤枉,至少他们获得了社会的肯定和鼓励。所以,在面对类似现象时,应该有一个全面而理性的认识,不能忽视个案但也不能以偏概全,觉得社会中充满风险和诈骗,连伸出援手扶一下人也是一种不能触动的高危行为。这不客观,也容易让自己陷入焦虑之中。
即便,出现了一些真实的扶人被诬陷的个案,在这些个案的冲击下,人们其实还有积极作为的空间,而不是彻底放弃良知,冷漠地袖手旁观,而且还自我安慰说,不是我不去做好事,是因为不知道会不会被诬陷。这是人的道德主动性的体现。比如,面对跌倒在地或被撞倒的老人,可以拨打救助电话,可以报警,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去扶起,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很多现实情境中完全可以做到。遗憾的是,因为有了道德上懈怠和敷衍的理由,人们即便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也学会了袖手旁观——面对跌倒在地的老人指指点点,不去搀扶;面对公车上骚扰女性的“斯文男子”沉默不语,视若不见。假想中做好事的风险,让人们有了一个体面的沉默和逃避的理由。其实,不是个案的破坏力有多强,而是它成为了一个借口。
诬陷做好事者当然应该受到谴责,也有必要通过制度建设让诬陷行为遭受惩罚,这会从制度上保护做好事者。这也是面对做好事被诬陷时,应有的反思。但是,道德层面的主动性不能忘记也不能放弃,如果人们之间的关系总是冷漠的,觉得别人是一座与自己无关的孤岛,就会在潜意识里把所有人当成假想敌,并且放弃任何道德层面的主动作为。其结果,只能是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人们越来越津津乐道于做好事被诬陷的新闻和传闻,以此来安慰自己、麻醉自己,进而放弃作为社会人的责任与义务。(李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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