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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监管,靠严肃问责提高骗保成本;还要做好制度设计,消除对多花钱的激励
贵州多个市州医疗机构骗取新农合资金。有的地方一抽查,问题查出率甚至高达100%。假住院的、假开药的、假编病例的,“邀请”农民来住院的……花样百出,明目张胆,令人触目惊心。
新农合资金是农民看得起病的重要保障,怎么这么轻易就被骗取了呢?
医院的胡来,源于监管的疲软。监管多通过报告述职的方法进行,不直接查。那不等于放纵医院上下其手吗?
往深了想,空子还不止于此。比如,此次查出了不少“小病大治、过度医疗”骗保行为,因为造假造得太明显:一个肘窝囊肿先查妇科,然后各科室轮换,只要查,一目了然。可是,如果骗术升级了呢?一个轻度肺炎,按重度肺炎治,你还查得出来吗?恐怕就难些了。医疗行为有很高的专业技术门槛,只要不大违常规,很难在监管中辨微。再加上诊疗行为数量庞大,查得过来吗?
这次监察还查出一个问题:医患联手骗保。医院“邀请”患者住院。患者得了检查实惠,医院落了资金实惠,医患在骗保上倒形成了利益同盟。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会不会形成这样的同盟呢?有很大可能。医保按服务量支付,医院治疗越多,医保支付就越多,医院当然有积极性多治;患者往往以身体健康最大化为目标,特别在报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不介意多治。双方都乐意让医保多掏钱。这样的“协同”,那可是资金抽水机。
怎么把这些空子堵上呢?
首先要强化监管、加大频率、严厉惩处、严肃问责,甚至要追究监管单位的责任。就在前几天,甘肃出台规定,伪造报销凭证套取新农合基金,经查处发现,取消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资格,对违规医务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就是要这样动真格才行。
还要做好制度设计,拆散骗保同盟。比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做好。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出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按病种,比如说得了某种肺炎,治疗费用一般在2000元左右,你这儿得两万,这笔保费就不会那么轻易支付;按参保人头做总额预算,付给医院较固定的年费,消解掉“越多看病越划算”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让医院和医保形成控费同盟,不但不骗取,而且不浪费,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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