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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侵害的或者陷入险境的人是你的亲人时,那你又如何看待愿意为此见义勇为的那个人如何保护他自己的安全?
因“见义勇为”而分手,遗憾但没有对错
从台州到常州做体育用品生意的杨益虎曾多次下河救人,还追过持匕首的抢劫犯,而每一次见义勇为都会让女友非常生气,认为他没为自己和身边的人考虑过,在他身边没有安全感,“屡教不改”,这次发高烧还当着她的面下河救人,后果很严重:这位谈了6年的女友实在忍无可忍和他彻底分手了。
记得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题面试题目就是:假如你见义勇为做了好事,而家人和亲人并不理解,怎么办?
讨论两全,矛盾重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当你主动把自己立于险境,你作为丈夫或者妻子,你承诺对于家庭和彼此的责任就成了谎言。怎么才算中国好男友,绝对没法框定。就像老美的大片,两大永恒的主题不外乎就是家庭至上和个人英雄主义。你定睛一想,就发现逻辑,伦理全是悖论。但是人们看得津津乐道,该感动感动,该高兴还高兴。两大主题都是人性的光辉,两大主题都绝对值得歌颂和捍卫,因为家庭和社会正义永远都是我们的最爱。
我记得有一位老文青,唱起《小路》来热血沸腾的模样:“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跟着我的爱人上战场·····他在冒着枪林弹雨的危险,实在叫我心中挂牵,我要勇敢地为他包扎伤口,从那炮火中把他救出来······”战争年代的爱情,同仇敌忾,悲壮的情怀,而当生命化为烟火,对于漫长的岁月而言,对于个体而言,可能王菲的《宽恕》更接近现实:“你英雄好汉需要抱负,可你欠我幸福,拿什么来弥补······”
在对于生命权越来越珍重的今天,有人高呼“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福建省2011年也已经将见义勇为的有关措辞从“不顾个人安危”改为“挺身而出”。但是很浅显的道理是:再会斗智斗勇,超人都会遭遇强手,死于意外,何况血肉之躯,各种状况你无法预料。如果大家都等警察来,那么被侵害的人可能已经失去了生命。如果被侵害的或者陷入险境的人是你的亲人时,那你又如何看待愿意为此见义勇为的那个人如何保护他自己的安全?
这个题目其实没有答案,只有个体各自的选择。面对分手,杨益虎只是觉得无奈和失落,但是他很坚决地表示,并不后悔见义勇为的行为。“我控制不住自己见义勇为的冲动,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生命的意义。”也正是看到杨益虎九头牛拉不回的执着信念,女友决定分手,这种分手很无奈,但是谁也不存在对错。
面对分手给女友造成的舆论压力,杨益虎对媒体表示不要让她“背锅”,其实两个人走不到一起还有很多其他问题。这种彼此理解,坦然面对,因为大爱而放手更是一种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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