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一名10岁左右女孩掉进长江,两名施救者跳入江中,体力不支将要发生意外,又有两名施救者先后跳入江中,将要到岸边时,又一人跳下去帮忙救人。惊心动魄的救援过程中,几人因体力不支差点出意外,一人甚至为救小孩而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所幸经过20分钟左右的救援,所有人安全上岸。让人没想到的是,获救的小女孩和她的家人悄悄离开,连声谢谢也没讲。(8月18日《现代快报》)
拼死救人、差点没命,不谈投桃报李,连句致谢的话都没有。如此近乎以怨报德,确实挺让人寒心的。一家人悄然离开,显然有悖常理常情。倒是救人者替其开脱,“很多人认为落水发生意外,是很丢人的事,呆在现场没面子,也怕家里人知道。”可即便如此,获救后说声谢谢,是多难的事呢?
“难”的当然不是致谢,而是趋利避害的成本考量。比如今年5月,江西教师跳进水库救出两女孩,女孩获救后“悄悄离开”;再比如2013年,两农民工下海救人1人失踪,获救男女“悄悄离开”;又比如同在2013年,安徽瓜农救一家三口溺亡,获救者还是选择了“悄悄离开”……细究起来,“悄悄离开”的未必是不好意思或脑袋糊涂,而是太过清醒,害怕担责。命都被救了,按照市侩原则,你总不好意思不表示些什么;然而,在施救现场,完全是个小型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社会的道德约束,亦没有公权监督,开溜的成本很低——那么,在“良心谴责”可以忽略不计的语境之下,“悄悄离开”也许是以绝后顾之忧的最佳选择。
获救后,有人满城寻找恩人求感谢;获救后,亦有人烟消云散求“看不见啊看不见”。有两个价值判断是肯定的:于救人的英雄来说,他们有权选择理解或不介怀;然而于社会公德来说,却不该有不谴责与不批判的冷血。明德惟馨,就像在司法判例中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一样,道德行为可以因当事人之恶而不被褒赏,但不该因社会的漠然而渐行渐远。于此而言,既然5人接力营救小女孩的事实确凿,那么,地方政府部门也好,民间慈善组织也罢,就应该及早按图索骥,主动奖赏此类义举。不能因为“所救非人”,不能因为被救者不感恩、不懂得锣鼓喧天地炒作,就让同样的道德行为收获天壤之别的道德结果。
获救后,说声谢谢有多难?仔细想想,这个问题其实指向三个层面:一是自小以来,传统教育只教人见义勇为,却疏于告诉大家,以德报德才是见义勇为最好的动力与前提。二是成年以后,物质版图上的道德价值渐次凋敝,义举成为“傻大白”的奢侈品,不感恩、不言谢,甚至不辨是非,可又能拿他(她)怎样?三是社会的道德褒赏机制类似“不诉不究”的劳动监察一样,美德能否被肯定与奖赏,取决于被救者的道德底线。
是时候,该让“悄悄离开”者支付隐身的代价了;也是时候,构建健康的制度生态,让所有道德行为不因受益者的善恶而有所分别了。在这个问题上,与其空泛地谴责不懂感谢的获救者,不如早点行动,让稍有寒心的救人者感受到社会的暖意吧。
生命至上 2010-04-07 |
工人日报社评:生命至上 2010-04-07 |
支玲琳:善心也需要呵护 2010-08-12 |
滕朝阳:道德实践不妨披挂上阵 2010-09-10 |
丁永勋:智利救援奇迹,源自对每个生命的尊重 2010-10-14 |
曹 林:做道德的生产者,而不是消费者 2012-06-13 |
付小为:公共价值下的施救行为 2012-07-06 |
李 叶:见义勇为也需量力而行 2012-07-24 |
一周声音 2012-09-07 |
矿工讲述被困经历:编出获救故事互相鼓励 2010-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