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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流:“开锁费”是为女孩失信行为补交的学费
//www.workercn.cn2015-08-19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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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九龙坡石坪桥某小区,一女子为了让前男友来见自己,竟然网上谎称自杀。民警找来开锁匠撬开锁后,发现女子竟淡定地在床上玩手机……虽然房东之前已答应承担所有费用,但感觉被戏弄了,并让女房客自行承担开锁和换锁费用。让人意外的是,次日,女子来到派出所投诉,要求民警赔钱。(8月18日《重庆商报》)

  仅仅为了见上前男友一面,一名女孩子居然在网上自编自演了一场“直播自杀”的闹剧,可见,当今的女孩子,就是这么任性。然而,任性不能没有底线。如果女孩是真自杀,表明其对生命缺乏起码的尊重,对家庭和社会缺乏责任感。问题是,女孩子是谎称自杀,不仅浪费了有限的警力资源,而且欺骗了网友和社会。特别是,女孩向救人的民警索赔“撬锁费”,暴露出了其极端狭隘、自私的病态心理。

  众所周知,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有人自杀,民警为了救人,找人撬开门锁,是紧急避险的措施,不存在任何过错,因而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何况,为了抢救女孩的生命,房东甘愿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为开锁埋单。问题是,女孩子是谎称自杀,对于这种欺骗行为,房东自然难以接受,其拒绝为开锁埋单,也在情理之中。可见,该赔偿开锁、换锁费用的,是这位谎称自杀的女孩,权当是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交学费。

  然而,针对女孩谎称自杀事件,远非厘清谁承担“开锁费”这么简单。从某种意义上讲,女孩在网上谎称自杀,同“谎报险情”无异。殊不知,“谎报险情”等,是一种违法行为。近来各地编造虚假险情信息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是为了一己私利,有的出于开玩笑,但均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并给社会和公众造成不利影响。相比之下,女孩谎称自杀,虽然实施了“编造虚假险情信息”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显然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她的言行极为不妥,必须向公众道歉。再者,其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危害后果,虽不宜认定为犯罪,但仍然应该受到治安处罚。

  特别是,女孩谎称自杀,更要撬开失信的“心锁”。一旦个人信用出现了危机,势必会导致社会信用危机。可见,若想重构社会信用体系,首先应重塑个人信用,让公民的“信用身份证”,成为信用社会的标志性“符号”。诚信社会,最终需要公民素质来承载和体现。因此,在全社会重塑诚信、倡导诚信、践行诚信,让诚信成为人人恪守的一种美德,成为一种社会常态,是文明和谐社会与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个人信用需要正义力量去支撑,需要制度和机制去呵护,让守信者得到更多的褒奖,让失信者受到一定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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