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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台州老乡,29岁的小伙子,天台县雷峰乡人,在常州创业,因为频繁助人,遇到了麻烦。前段时间,他顶着39℃高烧下河救人。半个小时后上岸,发现女友早已骑着电瓶车走了。拨通电话,听到的是女友愤怒的声音:“你不知道你在高烧吗?还跳下水救人,你不要命了?”一字一顿,提出了分手。女友比他小两岁,是常州本地姑娘,爱上他,正是因为他正直善良。两人已经见过对方家长,到了谈婚论嫁阶段,没料到因此曲终人散(8月19日《钱江晚报》)。
我不知道该对我的这位台州老乡说点什么,古道热肠,似乎成了我这位台州老乡的生活常态:2006年,帮一位被抢了金项链的大妈,与三四名歹徒周旋,他被歹徒划伤了大腿;2007年在网吧上网,发现一名女孩有吞药自杀的举动,他竟追踪到人家的住处,报了警,并将女孩送到医院抢救;2013年冬天,一辆汽车连人带车掉入河里,他跳入刺骨的水中将人救出;2014年,将一名被摩托车撞伤的老太太送到医院救治,结果还被老太家人误会是肇事者,他差点被打……
因为这些好人好事,他上过了好几回电视;也因为这样的好人好事,第一任女友离他而去。认识了这一任女友后,他没敢提自己的那些往事。但朋友常把他的“英雄事迹”当谈资,女友也便知道了男友是个怎样的人。担惊受怕的女友,与他约法三章:“以后外头的闲事不许再管,除非帮助的对象是自己家人和亲属,否则,不许冒生命危险逞英雄。”当时他是满口答应的,因为他侥幸地想,以后自己未必还会再碰到类似的事。不料,事一临头,这誓言还是没守住,该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吧。
事后,再三解释和挽留,女友最终还是没给他机会,理由很简单:这么不要命,以后万一出事了咋办,干脆早点不要在一起好了。无奈之下,他接受了这个事实,难能可贵的是,看到一些网友在指责他的女友,他能替女友着想:女孩子总希望找个可以依靠的男人,结婚生子,过安定的生活。像我这样三天两头去当英雄好汉,风险确实很大。用他的话说:“这件事没有谁对谁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是我忽略了她们的感受。”为了保护女友,他还拒绝透露任何女友的信息。好样的,挺爷们!
可以去赞美一种舍己救人的精神,但未必就会允许亲人去舍己救人,这还真不是一回事。扪心自问,如果你是一个姑娘,你会给他当女友吗?如果你有一个女儿,你会支持她做他的女友吗?要作出肯定的回答,真的不容易。坦承女友追不回来,却对女友的选择表示尊重,我才让我觉得这位台州老乡特别可亲可敬。但是,必须要说,更值得尊重和理解的,是我的这位台州老乡。谁都知道,只要舍己救人,就会有危险;如果谁都不愿去冒这样的危险,这个社会就会变得特别危险,而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种危险的受害者。我们没有理由不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舍己救人的践行者,更没有理由不希望每一个舍己救人者都有好的回报。
赞美一个舍己救人的人,也就要赞美他的女友。但愿我的这位台州老乡,能尽快找到一个理解并支持他舍己救人的女友。难得的好人,等待一个难得的女友。
文/慕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