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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敬平:广场舞有望“扶正”,跳舞者亦当自觉
//www.workercn.cn2015-09-07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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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文化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要求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网友对此点赞,认为此举能丰富“大妈们”的生活,纳入规范管理或可除掉广场舞“扰民”的标签。也有部分网友担忧,广场舞难摆脱噪声大、组织乱的老毛病,明确表示“支持跳舞反对噪声”。(中新网9月7日讯)

  近年来,广场舞风靡全国,深受大妈大叔们的追捧。跳舞健身这本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噪音扰民导致纠纷不断,因而成为舆论关注和热议的焦点之一。现在文化部等四部门引发《通知》,要求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因而再次引发网友热议自在情理之中。我们必须看到,广场舞深受中老年人喜爱,有些青少年也参与其中,肯定有其存在的必要。但是,部分网友的担心也并非多余。如何有效解决既能跳舞健身娱乐又能做到少扰民或不扰民,绝非是能靠一纸通知就能解决,只有靠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以及大众齐抓共管方能奏效。

  首先要规划和建设配套。作为跳舞者也知道在小区内、街道路边跳舞会扰民,但是由于缺乏场地被逼无奈。因此说,只要解决跳舞场地,问题和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可是由于城市用地金贵和开发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这一块。只有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上做到早规划、早建设,进行合理配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否则,没有健身娱乐场地一切等于零。

  其次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即使从现在起政府重视规划和建设,由于需要一定时间,一时还无法满足广场舞的需求。这就要求作为基层组织应该做到以民为本,把其作为为民办事的职责所在,对现有的社区资源进行合理的调配。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多提供一些跳舞场地,让跳舞者有健身娱乐的场所。方能较好地解决问题。

  再次是大妈们也要自觉。跳舞健身无可非议,但在时间、音响等方面要有所节制,尽量做到少扰民或不扰民。例如时间不要太长,音量不要太大,再就是在一些重要节点上如中高考期间能不跳就别跳,即使要跳一些地方实行的带耳麦跳或者是低音量跳值得借鉴。总之,当做到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决不能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严重干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因而导致纠纷和矛盾的发生。健身固然重要,邻里和睦,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亦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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