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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刚开学不久,校车也结束“假期”重回岗位。6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9月6日起至15日,交管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针对校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日,在苏州,交警拦下一辆违章小面包车,发现竟是“黑校车”,核载6人,连司机在内共塞进16人。(9月7日《现代快报》)
当下,维护校车安全,捍卫学生的生命尊严,成为国家、地方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国务院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管理校车,明确校车标准,并赋予校车特殊路权等诸多“优先权”,为校车增加了“保险杠”,为学生安全编织了“防护网”。然而,严防重管之下,在江苏苏州,一辆“黑校车”,居然严重超载上路。如果不是违章,想必交警也不会及时发现这一危及孩子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
众所周知,“黑校车”是悲剧频发的罪魁祸首。2014年7月10日,湖南湘潭市一农村幼儿园“黑校车”翻入水库,致11人遇难。同年11月19日,山东蓬莱一接送幼儿园小孩“黑校车”,与大货车相撞,致12人死亡。这辆“黑校车”,核载8人,但实载15人,已严重超载。特别是,据当地群众反映,事发路段超速超载频发。可见,相关部门对校车的监管,仍存在很大的漏洞。
事实上,农村路况差,对校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实情况却是,受经济条件限制和利益驱使,越是在路况差的农村,越是在高效率地使用“黑校车”。可以说,在一些农村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已演变为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的一种工具。而相关部门对“黑校车”管理严重失责,几乎成了任其存在、放任自流的状态,造成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违法“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相当普遍,超载、超速等违法驾驶行为愈演愈烈,从而频频上演校车夺命的惨剧。
可见,有多少“黑校车”在违法上路,就埋下了多少安全隐患。放纵“黑校车”,就是漠视生命。 必须以尊重生命的名义,取缔每一辆“黑校车”。因此,管理校车,不能满足于集中整治,而是贵在平时。维护校车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环节都不能“掉链子”。有关部门除了要检查校车是否合法运营,检查车况及安全性能,检查是否超速、超载等,还要建立对校车的跟踪监管机制,重点监督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给校车配备了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司乘人员,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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