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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解聘临聘教师又起风波:近日,有几名超过10年聘用期限的临聘教师致电南都称,他们已经工作超10年,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但被解聘。他们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果,而且就赔偿金额一直与校方协商不成。而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相关教育科室负责人则称,一开始就让这些老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法院起诉或劳动仲裁,法院怎么判学校就怎么赔。但这些老师不肯走法律途径,他们也很无奈。(9月8日 《南方都市报》)
以深圳市为代表的临聘教师现象久矣!如果说,从2008年深圳部分临聘教师主动开展维权活动开始,迄今为止已经长达7个年头,如果算上那些临近10年被辞退、个别长达20年仍未入编的“临聘教师”起算,深圳市的临聘教师现象和问题何止十年?这是一个令人揪心的问题,也让公众不得不为一些地方解决临聘教师问题的麻木和迟滞而愤懑。为何十余年竟然就解决不了这些临聘教师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解决起来真的那么难吗?
应该说,省级地方是重视临聘教师问题的。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08年教师节前夕召开专题会议,颁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提出珠三角用一年、欠发达地区两年内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要求各地区“从2008年9月1日起冻结代课教师名单,不得招收新的代课教师,不得出现空编和代课教师并存的现象”,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解决之后,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各地代课教师问题出现反弹”。结果呢,一些地方不仅没有将临聘教师实质性问题和难题解决,反而将问题越积越多,一些地方无视上级规定继续招聘临时教师,而旧的问题仍然没有妥善解决,结果让问题越来越突出。调查显示,在深圳市按市区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必须把临聘比例控制在事业编制的15%-20%以内。而原特区外临聘教师超比例较严重,多个区(新区)超比例达30%。从目前总量看,深圳临聘教师已达近万名,超过十年前的水平。足以说明,在解决临聘教师的权利权益上,一些地方并未真正当真,也没有将上级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临聘教师要入编,要同工同酬,表面上很难,实际上一旦重视起来应该不难。或者在深圳这样的发达城市的确存在非户藉人口日益增长的现状,一些有编制的教师数量远远不足,为解决教育矛盾和需求不得不临时“招聘救急”。然而,一切的“理由”和“托辞”都是站不住脚的。像深圳这样的发达城市,难道没有充足的财政保证万余名临聘教师的正常收入和工资?即便将他们的工资收入上涨到一倍(目前临聘教师工资约在编教师一半),财政完全可以负担的起。同样,编制问题说白了仍然是地方政府“可议”和“可控”的“公约数”,增加几个教师正式编那么难?逐步增加一些,让临聘优秀教师转正,地方政府完全有权力“说了算”。关键还是缺乏感同身受临聘教师尴尬和悲凉现状的紧迫意识,非不能为,实不为也!
广大临聘教师要求入编,要求和正式教师一样同工同酬,这原本是他们应当获得的基本权利,也应该是各级地方政府应尽的责任。教育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解决不好教师的基本待遇和权利权益问题,何谈对教育的真正重视。如果不能尽快解决长期以来存在,又久拖不决的临聘教师问题,实际上丢的是国家教育的“脸”,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在解决临聘教师的权利权益上,深圳市为代表的地方该换换思维和“脑筋”了。要转变僵化的教师管理模式,让教师进得去、出得来,让优秀临聘教师真正发挥从教的热情,让他们成为当地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就要像搞市场开放和经济建设一样,不拘泥、不陈腐,要着眼长远,要打破旧的格局,要有超前的眼光,一个并不吃多少财政饭的正式教师编,怎么可能这么难?(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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