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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张机票,网上值机开放后,可以随心所欲地挑选自己心仪的座位,以后这种做法可能行不通了。传了很久的国内航班“付费选座”的消息,记者近日从多家航空公司得到证实。目前,这项付费选择项目已在多家航空公司的航线实行,以往靠抢先获得的“好座位”,以后需要付费才能坐,比如海航国内航线经济舱第一排座位多收费100元。(9月14日《海南特区报》)
机舱内的“好座位”,通常是指经济舱的第一排,还有紧急出口处的座位,这里的座椅间距较大,座位区比普通座位区据说要大20%以上,乘客可以伸伸腿。靠窗的座位也常被视为“好座位”,乘客可以轻松地欣赏到机舱外的美景。航空公司正是看到了“好座位”的这些利好,以及乘客对“好座位”的广泛需求,便终结了“免费的午餐”,推出了“付费选座”,以增加公司的收入。
表面上看,“付费选座”似乎是一种市场行为,可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实则是一种乱收费行为。一个浅显道理是,如果选座位应该付费,航空公司推出的其他服务,是否也可额外收取费用?比如喝矿泉水免费,喝饮料、牛奶则额外收费。如果“付费选座”在机舱内成立,饭店、火车、影院等是否也可抛弃“先到者先得”的原则,搞“付费选座”,好一点的座位都可以加价?
“付费选座”实质上是一种变相涨价。无论乘客是坐在“好座位”还是其他普通座位,是坐在最前排还是最后排,是靠窗还是位居中间,对航空公司而言,几乎没有额外增加任何服务成本,就不该向选座的乘客收取“选座费”,否则,就是变相提高机票价格。航空公司本已将机舱分为头等舱、商务舱和经济舱三个级别,予以不同的明码标价,又何必在经济舱内搞所谓的细分服务?
“付费选座”也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法》中的公平交易权,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此前,乘坐国内航班,自由选座是行业惯例,提早办理登机牌的旅客可选到较好的座位。包括乘坐火车、汽车等也是依次序售票,先到者先得“好座位”。一旦实行了“付费选座”,对不愿额外支付费用的早到者来说,无疑就失去了选择“好座位”的机会,限制甚至是侵害了他们的自由选择权。
故“付费选座”还是不要冒进为好。航空公司创收无可厚非,但需合法合规,需得到消费者认可。若“好座位”可以多收费,“差位子”是否也该少收费?据报道,在“付费选座”的利益驱动下,有的航空公司还将“好座位”扩大化,将经济舱第2排至10排(该区域较稳,飞机颠簸晃动时受影响较小),甚至11排到20排(该区域离发动机较远,相对安静),都被纳入到“付费选座”范畴,这不是眼里只有利益没有乘客么?
虽然“付费选座”在国外早已推行,且国外乘客能普遍能接受,但他们的模式是建立在征求了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之上的;他们的差异化服务确实做得很到位,为“付费选座”提供了底气;据说没有选座的旅客也可能得到优惠。而我们航空公司推出的“付费选座”,似乎只考虑从旅客身上谋取合理利润以外的更多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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