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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负责人近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透露,全省有6000多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9月24日《现代金报》)
众所周知,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去年7月至今年6月期间,浙江省审计系统对科技、土地出让两项重点资金和医疗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两个重要民生领域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全省22个市县的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突出。截至去年底,这些市县有63个小区6324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
这6千多套保障房为啥空置超过一年?究其原因,还是在于管理不科学,管理者责任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具体来看,由于审核分配不及时等管理原因空置518套;由于任务分解下达不科学、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大于求等规划管理不当空置1538套;由于以房等人,房源出现阶段性过剩等原因空置4058套。地方政府作为保障房的管理者,其建保障房好多时候是情非得已,是迫于上级的目标任务,为应付考核不得已而为之。在规划管理上当然就是敷衍了事,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只管建起足够数量的房屋,哪管规划是否科学、是否有人住?
6千多套保障房长时间空置,保障房长期空置有悖民生要义!极大地浪费了财政资金,不能很好发挥保障房等民生工程的巨大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保障房空置绝不是浙江的个案。在全国其他省区市也相应存在此类空置的问题。如何化解这些问题,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真正解决群众的短期住房需求,真正让惠民生的举措使困难群众早日受益,应该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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