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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上榜。(9月27日澎湃新闻网)
有人说,现在精彩的相声好像越来越少了。其实,如果听相声只是图一个乐子的话,虚假广告中的笑话也是异曲同工的。也可能正是那些虚假广告已经近乎天方夜谭,所以相声艺人也成了广告中的明星。在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榜上有名的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除了其中的郑多燕被称为韩国辣妈,这位49岁的健身女皇,代言“减肥晚餐”似乎在“以身说法”,其余两位则堪称相声艺术家,他们代言广告,靠的就是一张嘴了。
其实,广告在选择代言人上,从最普遍的偶像派演艺明星,与产品有关的专业人士,直到能说会道的相声演员,已经从“吸睛”转变为“说教”,最终发展到“忽悠”。而虚假广告最需要的就是忽悠。这种把戏除了相声演员,没有更合适的入选了。
当电视节目太枯燥的时候,我倒蛮喜欢看这些广告的。比如,几十万的名表只卖几百元,还送您几千元的首饰,是不是很像在精神病房看联欢会?而广告代言人那张煞有介事的脸,一副替您买不到而惋惜的表情,比相声中的冷幽默还要好笑。您想啊,被称作“由国际收藏家协会监制”、“限量发行”的“国宝十绝——中国十大传世名画”,在知名艺人侯耀华等的嘴里,成了“免费赠送”消费者的,此等好事还要做广告?
稍加观察,这些更像是笑话的广告词,偶像派演艺明星似乎不大敢说,只有哪些说相声的,或者不亚于相声演员的角色,说的声情并茂、振振有词。为什么?因为只有具备说相声潜质的代言人,才能在说笑话时自己不笑,装得一本正经。因此,虚假广告如果不请这种角色来代言,一般人就算看在不菲的出场费上,也会因过分的弄虚作假或脸红,或笑场的。
如果说,人人都把这种广告当笑话听就好了。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上当受骗,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电视广告,如果没有给相关产品带来销售业绩,谁愿意做这种亏本生意?所以,虚假广告对市场的危害是极大的。然而,如果对虚假广告的惩处,只是把板子打在代言人身上是不够的。别说是广告,就算是相声,也不是演员想说什么就让说什么的,更不是什么相声节目都可以上电视的。
在这其中,商家的不良营销手段,电视台的唯利是图,代言人的恬不知耻,都不能逃脱被追究和惩罚的责任。而相声艺人在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榜上有名,只是说明了虚假广告已经在“忽悠人”的手段上,做到了极致。如果这些虚假广告不是荒唐到几乎是在讲笑话,同样是出于代言人的名气,何不请影响力更大的相关专家?虽说重赏之下必有死夫,但要把笑话说的像真的一样,就非相声艺人莫属了。虚假广告确实不能少了相声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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