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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宁可把时间花在制定环节,在事前多费点功夫,多参与表达意见,而不要在事后扯皮。这只会损害执法的权威,并降低条例本身的约束效力。
近日,在南京地铁1号线上,有一对年轻夫妻坐在座位上,正在津津有味地喝着饮料。此时,巡查的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执法人员,正好走到这对夫妻身边。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执法人员现场向他们开出了一张警告的罚单。小夫妻很配合执法,倒是看到这条新闻的网友怒火中烧,不依不饶了,在地铁里喝口饮料怎么了,难道连口水都不让喝,执法部门是不是管得太宽了?这样的处罚是否太过苛刻了?
说处罚不合理的当然能搬出很多理由:饮料又不像酒菜面饭没什么味,对旁人基本没有影响。饮料包装齐全,如果担心洒出来似乎也洒不到哪去。说它合理的也有一大堆理由:俗话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泼到地上,总归不好,如果是纯净水还好点,对环境影响不大,如果是奶制品或者是别的,就挺麻烦了,黏糊糊的不好清洗也有异味。地铁要不要限制饮食的事,最重要是在于怎么将一种规定变成一种习惯。比如杭州地铁禁食但不禁饮,一些地铁禁饮又禁食,你很难说谁更合理一些,只要适合本地情况,规则制定前又经过严格认证和民意检验,那么大家还是应该以尊重遵守为要。可以在上车前喝或下了车再喝,就那么几十分钟的事,忍一忍不会忍出什么毛病的。不禁的城市,恐怕也不能放开肚皮喝,不能影响别人或污染环境。一定要把不让喝水形容为某种对权利的侵害,这也不符合实际。
我们宁可把时间花在制定环节,在事前多费点功夫,多参与表达意见,而不要在事后扯皮。这只会损害执法的权威,大家不配合,再强大的执法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执法人员不可能一天到晚在车厢里呆着。文明最终得靠自觉,执法只是起威慑和推动的作用。在这种事情上,用脚投票并不是理性的态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既是对制度本身的尊重,也是对制定制度过程的尊重。
很多人迁怒于执法部门,认为小题大作,并不是对事情本身,而是对执法环境。比如,在一些涉及文明的大事上轻轻放过,却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上斤斤计较。这就是有点弦外之音的意思了,也有推卸责任、转移目标之嫌。很多人惯于用这种办法逃避责任,说东指西,一有问题就从别人身上从社会身上找毛病,而不反思自己的行为,这无助于很多社会问题的解决。这件事的核心问题是,有一项大家经过审议的规定,你是否认可执行?是打算从自己做起,还是等着从别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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