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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有定价权绝不等于想涨价就涨价,也不等于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而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来决定价格和收费项目
“想舒服点,没想到航空公司收‘伸腿费’了”。近日,前往多伦多的郭小姐抱怨称,她像以往一样提前赶到机场,打算选紧急出口位置,以让长途旅行舒服点,却被告知需要再付500元的选座费。据媒体报道,目前各大航空公司出发至国外远程航线已普遍实行付费选座,国航、海航等公司甚至开始在国内一些航线推广,而东航也不排除以后在国内航线推行的可能。
“付费选座”始于去年,理由似乎冠冕堂皇,比如“国际惯例”,比如“你情我愿花钱买舒服”。但争议却不断,“付费选座”范围越大,争议也越来越大。赞成者称:国外很多航空公司都在诸如优先登机、行李托运、餐食等项目上搞附加收费,“付费选座”合情合理。反对者称:这是挖空心思攫取额外收入,有悖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和市场公平原则,涉嫌实体和程序双重违法。而且,应急门旁座位也不是谁都能坐,民航不能为了收些“伸腿费”埋下安全隐患。这表明,“付费选座”至少现在还没有最大公约数支撑。
无论是改革还是重大民生决策,一下子就拿出成熟方案几乎是奢望,这就需要在方案出台前多些论证和争鸣。事先多些争鸣,就会多些参考系数、扩展认知视角,汲取其合理成分,就会使方案更加合理,也会因找到最大公约数而更有操作性。实践早已证明,决策出台之前缺乏争鸣,未必表明其已很完美,倒可能预示其“先天不足”。因没有最大公约数支撑,一旦付诸实践,最容易短命。“付费选座”能走多远,确实令人担心。对于航空公司而言,现在恐怕还不能只顾“自我感觉良好”,而应赶快在寻求最大公约数上多下力气。
今年年初,民航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短途航线旅客票价,全面放开货运价格。民航局表示,将由“航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放开价格管制,民航业在市场化道路上又迈出关键一步。但航空公司有定价权绝不等于想涨价就涨价,也不等于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而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来决定价格和收费项目。寻求最大公约数,应是个起码要求,“付费选座”当然不能例外。如果过去有所欠缺,那么现在就得补上,即在认真回应质疑中求同存异,用更优良的服务保证乘客利益最大化。
“付费选座”争议也再次提醒方方面面,决策不妨“慢”些。这种“慢”不是慢慢吞吞,而是充分地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公开讨论,以求谋定而后动。这种“慢”,能换来最大公约数,推进时才会有高效率。应走出“只干不说、干了再说”的思维误区,习惯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保证各项改革和决策“蹄疾而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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