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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郭女士在网上吐槽,称收到学校组织捐款信息,为了争取更高的捐款价码,其8岁的儿子和她纠缠了一晚上,将价码从3元涨到20元,可离儿子50元的心理价位还是相差甚远。郭女士的吐槽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讨论,有人认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培养未成年学生关心他人的爱心教育事关未来,自然要从娃娃抓起。也有的人认为,动员未成年人捐款的直接结果会转嫁到家长头上,小孩子没有正确的金钱观念,在自尊心和好胜心驱使下,容易互相攀比,使得捐款变味。
笔者认为,学校引导未成年学生奉献爱心,给灾区群众和有困难的人捐款,尽其所能提供帮助,是爱心教育的重要形式。爱心需要行动,爱心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让孩子捐款捐物就是最好的行动,因为不需要去现场当志愿者,不必离开学校和父母,不会影响孩子学习,又能受到很好的教育。当然,由于学生是纯消费者,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他们的捐款最后必然转嫁到家长头上,由家长垫付。
不过,学生捐款必须建立在完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可以动员学生捐款,但不能强逼学生必须捐款。学校应当让学生明白:捐款必须自愿,捐款要量力而行,建议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家庭的实际,确定是否捐款和捐款多少。个人能力有大小,家庭条件各不相同,捐款决不能和别的同学攀比。
同时,学校动员学生捐款奉献爱心,在课堂上口头传达就行了,告诉学生捐款的目的、对象、用途、要求等,没有必要也不宜给家长发短信。否则,学校给家长发捐款短信,等于公开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捐款,完全排除了自愿的可能,实际上是通知捐款、强制捐款。
如此动员学生、通知家长捐款,还是对学生的爱心教育么?这样的爱心教育正常么?笔者认为很可疑。捐款是爱心的表现,但爱心不等于捐款。爱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奉献爱心应当出自个人的本心、真心、内心,应当是个人自发的行动,不应违背自己的真心,不应强加他人意志。
总之,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心教育没错,是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应当支持,必须坚持,但以给家长发短信形式通知家长配合学校,让学生捐款的做法有点不近人情,违背家长意志,违背爱心教育的本意,使得捐款完全变味。这是我们在爱心教育中必须特别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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