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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打捞爱心的“扶老人险”,还在于公正的执法和司法:让纠纷各方靠证据说话,让恶意碰瓷者受到法律严惩
这不是一个笑话。近日,支付宝推出了一款“扶老人险”,投保者只需支付3元就能享受一年期的“扶老人险”,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法律诉讼费用赔偿,并可享受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此保险是由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
客观地说,这个保险的商业营销味道很重,也很难起到兜底保障作用。因为“扶老人险”的保障范围仅限于诉讼费用,不负责承担赔偿。相对于索赔,诉讼费用只是一个小头。而且,怎么定义“扶”,是不是只凭投保人单方面的陈述?怎么定义“被扶老人”?怎么定义发生的诉讼费用?将一个非常“口语化”的事件纳入严谨的保险机制中,恐怕真的理赔起来,保障不会很充分。
之前也有人提出“用保险扶起摔倒的老人”。但是,那是指强化社会保障,避免老人“伤不起”;或者由政府购买老人的意外保险。而目前的这个3块钱的“扶老人险”,更像是在“扶老恐慌”舆论环境之下的一种网络保险营销。
所以,“扶老恐慌”不能靠这个“扶老险”来解决,那么要靠什么?其实,目前的“扶老恐慌”原因复杂,其中既有以讹传讹、对法律误解的成分,也有一些客观的问题,需要公权机关正视。
一是“碰瓷”的违法成本太低,个别人的讹人行为,经过媒体、自媒体传播之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据专家分析,“扶人纠纷”中近六成是诬陷,但这种诬陷、敲诈的行为,几乎都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碰瓷”的违法成本很低,如此一来,“扶人”的风险就很大了,因为博弈的对方几乎是没有成本的;即便案件没有进入诉讼阶段,也要耗费当事人很多的时间、精力。希望基层公安机关拿出“亮剑”的勇气,不要因为碰瓷者是老人、是弱势群体,就姑息纵容。
二是针对民间的误解,司法机关还需要努力宣传“谁主张,谁举证”的法治常识,明确不会对扶人者搞“有罪推定”,也不会搞无原则的调解,用对法律负责的司法判决、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定分止争。
民间对于“扶老人”的确存在很多误解,其中之一就是认为发生纠纷之后,要由“扶人者”满世界找证人、监控视频来“自证清白”。这导致很多人在关键时刻不敢伸出援手。所以,司法机关有必要重申“谁主张,谁举证”的法治常识,举证不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那些没有视频、没有证人的纠纷,严格按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来认定事实、判定责任,不以无原则的调解来代替判决本身。
公权机关要正视目前社会上的“扶老恐慌”,把它当成社会客观现象来推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真正能打捞爱心的“扶老人险”,还在于公正的执法和司法:让纠纷各方靠证据说话,让恶意碰瓷者受到法律严惩。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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