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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海崇明县新闻办官方微信发出一条消息,称当地一名23岁的小伙子近日被确诊患上急性白血病,病情危重,而小伙子自幼父母双亡,一直靠打零工生活,急需社会关爱。信息发出后马上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不少人慷慨救助。不料意外很快降临,朋友圈有人留言:小伙子有犯罪前科,提醒大家不要上当。还有人向12345热线投诉崇明官微,认为官微发布出了错,或者故意隐瞒了小伙子的前科。(《新闻晨报》10月19日)
民众对于一个有“前科”者的防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们每个人都熟知农夫和蛇的故事,它警示人们,即使做好事,也最好找准对象,假如向一位具有毒蝎心肠的人献爱心,不仅爱心容易受伤,可能社会也会反遭其害。一位有犯罪前科的小伙子即使很需要帮助,但出于谨慎,民众有些犹豫也似乎可以理解。
然而,在保持谨慎的同时,人们也很容易陷入二元思维陷阱,简单地用“好人”和“坏人”来对人进行区别。其实,世上不存在绝对的坏人,也没有绝对完美的好人,每个人或多或少存在缺点和不足,人的一生也总免不了要犯些或大或小的错误。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曾经犯过错就不去帮助他,何况即使小伙子存在前科,他也应该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他的前科,不应该成为他卸不掉的包袱。
更重要的是,人是可以转化的,且周围人的态度,能决定这个人的转化方向。关键时刻放弃一个人,很容易让其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相反,给予其关心和帮助,就算是“坏人”,也可能心存感激、重新学好。就这个小伙子而言,若社会因他有前科而拒绝帮助他,则可能在他心里种下仇恨的种子,相反,假如社会不计前嫌,给予他温暖和帮助,有朝一日他能渡过难关,也许他会一心向善、回馈社会。
由此看来,崇明县新闻办负责人对于此事的回应值得肯定,他们认为生命都是平等的,即使小伙子真有前科,也有活下去的权利,每个生命都应该得到温暖。政府的态度对社会心理有引领作用,相信政府在这件事上展现出的胸怀,一定会打消很多民众的顾虑。
其实,对于犯有前科的人,能不能给予他们相应的权利和帮助,在社会上一直存在争议。就这件事而言,在社会上对崇明县政府官微出现质疑声之前,社会上已经历过一次意见分歧,有人甚至因为小伙子有前科而撤回了已捐出的钱,并对组织者的动机产生了怀疑。这说明,对犯有前科的人,社会上存在着一定的偏见。而更多的偏见,体现在犯有前科的人的正当权利保障之上,有时他们上学、享受低保等权利都会受影响。
扶危济困没必要倒查“前科”。同样道理,在保障公民的正当权利、在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时,也没有必要倒查。社会对他们一视同仁,既体现胸怀,也彰显智慧,有利于让有“前科”者得到感化,让其他人从中感受到包容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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