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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占用资源,当然需要付出成本;你不付或少付成本,本质上就是“公地悲剧”中的挥霍者,你是占了大家的便宜。
我觉得4月1日和11日是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深圳和北京(10条街)先后禁止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两轮车。这让我觉得后半生有希望岁月静好,而不是说不定哪天葬送在电动莽撞小哥手里。
我知道这样说会有一大堆公知和良心人士反对。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几年前,我的一个女同事,刚毕业,花儿一样的女孩。有一天早晨,就在中关村这边,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把小腿撞成粉碎性骨折。我是她领导啊,飞奔去医院,女孩脸色苍白,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我们能说什么呢,肇事者是个快递小哥,他根本赔不起啊,还为难他干什么呢。几年后女孩早离职了,我还惦记着,和她有联系的同事告诉我,没有后遗症是不可能的。
真的,我恨电动自行车。它们来无影去无踪,三四十公里的时速,不蹭到你衣服你根本听不见动静。它们在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上撒着欢地钻来钻去,看着它们,我头一次有了老人的感觉,颤颤巍巍的感觉,当它们远远杀过来,我站着根本不敢乱动,不知道自己会被怎么“处理”。这会一直是我后半辈子的恶梦,毫无征兆地突然身体腾空,重重摔在地上,有个骑电动自行车的家伙愣在那里,用充满恐惧的眼神打量我……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恶梦。你可以去任何城市的社区论坛,搜一下电动自行车,看看市民们怎么说。事实上,这也是深圳禁止电动自行车的依据,深圳相关部门公布了这几年市民写信投诉的数量,几百封。你知道,只有“奇葩”才会给政府写信,他们背后,应该是几何级数的不怎么奇葩的像我这样的普通市民。
当然你可以说,立法啊依法行政啊不能搞一刀切啊那些穷苦人怎么办啊?是的是的,电动自行车国标已经执行十几年了,自重45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下。2013年新国标还放宽了些,55公斤以下,时速30公里以下。可谁听你的啊?北京400万辆电动车里边290万辆超标,你街边随便攒辆车就能开出四五十公里的时速吧!
我尊重法律,也觉得政府应该更人性化地行政,更觉得那些快递小哥不容易。他们怎么办,快递公司怎么办?提高成本吧,你们剁手族网购狂魔分摊成本吧!凭什么“亲,包邮哦”,凭什么把本来应该您个人支付的成本,分摊为公共安全成本啊?我那位被撞断小腿的女同事,本质上她不就是分摊了低价网购的成本吗!
电商为了低价,必须拼命压低快递成本,快递小哥懂交通规则的有几个,出了事公司肯负责的有几个?网购的倒爽了,是否意识到你爽的成本要全社会分摊?你占用资源,当然需要付出成本;你不付或少付成本,本质上就是“公地悲剧”中的挥霍者,你是占了大家的便宜。
当然,我也认为电动自行车是禁不绝的,相比汽车、摩托车就是有优势。问题是,咱国这些玩意还能叫“自行车”吗?有本事你骑上去别发动,自己蹬几圈试试?未来肯定还会有电动自行车的,但必须是在把现在这些货都干掉的前提下。看看人家欧洲的电动自行车吧,长得就像自行车,骑起来也像自行车。目前这些电动自行车,真要骑上它风驰电掣,请您先去考摩托车驾照,请您上机动车保险,请您按照机动车定期年检,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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