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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数据造假是存在多年的一大顽疾。去年以来更呈“爆发”态势,各级环保部门通报、查处的案例突然增多,这与严打环保数据造假有很大关系。过去,被查处的造假者多是企业,而这次,被查的造假者是环保官员。不管谁在环保数据上弄虚作假,都会误导环保决策,损害公众利益。尤其是环保官员造假,其危害不亚于一起污染事件。
以上述案例为例,相关官员通过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不仅影响到国家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继而影响对空气质量的判断和治理,而且“作案”手法与市井小偷无异,暴露出素质极低,损害了当地环保部门公信力。这比一般污染事件影响更坏。如今,多名涉案官员被羁押,将面临法律惩罚,对其他环保官员是一种警示。
坦率地说,这起案件既让人喜又让人忧,喜的是,涉案官员不仅没有达到目的,反而落入法网。忧的是,尽管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经实施,国家层面设了多层关卡防止人为干扰,但还是没有对该案的多名涉案官员形成有效震慑。而且仔细阅读媒体报道,就会发现该案暴露出不少问题。
比如,相关官员多次“作案”,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就值得反思很多问题:远程监控管理是否完善值得审视,如果对该监测站采用远程监控视频来监控,即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监控现场,相关官员恐怕不敢造假,也没有机会删除监控视频;现场检查是否深入也需要思考,如果数据异常后派来的人深入检查,造假行为也有可能暴露。
再比如,各种检查没有早发现问题,本身就是问题。去年4月,据说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省市之间又进行交叉检查,但仍没有发现这起案件涉案人员多次造假行为。尽管在“飞检”中发现造假,但其他检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或许说明目前的检查机制仍不完善,才给了相关人员多次“作案”的机会。
又如,暴露出法治教育不到位,以及法律尚不完善。知情人士指出,以前没有类似的违法处理,环保系统内的官员也就不知道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虽然没有先例警示,但如果法治教育到位,相关官员或能意识到所犯错误严重性。另外还指出,目前法律是从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来定罪,将采样器堵塞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这个不好界定。
的确,一般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可以量化,但类似于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的做法,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不好量化。涉案官员大概是看到法律有这个漏洞,才采取这种造假方式。笔者以为,虽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相关规定,但有待进一步完善,应细化各种造假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加大处罚力度。
就该案而言,对涉案官员不仅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还要看看其是否违反《刑法》。如果是上面有人指使的,还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总之,有必要把这起案件办成警示教育环保官员不敢造假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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