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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要求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并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1月9日《新京报》)。
此番医药体制改革是全面而深入的,不仅明确了取消药品加成,而且也明确了医院及医生利益补偿机制,更着重突出了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可以说既照顾了患者利益,也顾及了医院及医生的利益,有助于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本性。若能落实到位,也能够破解“以药养医”“看病贵”的难题。只是,就现实而言,印发文件出台政策只是第一步,如何落实到位而不走形却是关键。
这些年,在破解“以药养医”和“看病贵”方面,各地不是没有过努力和尝试。比如,北京友谊医院在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将普通挂号费由5元提高到42元,虽然弥补了取消药品加成的收益损失,并且改革方向也没错,却没有触及药品返利和回扣,也没有实际减轻患者负担。如此这般改革,显然没有达到预期,又怎能让患者真正感到满意,如何实现公立医院真正的服务提质,真正体现医疗技术和服务的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明确了医疗服务改革方向的情况下,仍需进一步建立完善一套评价体系,确保改革不走样。而这首先需要明确改革的评价标准,即切实改善患者就医压力,真正体现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若患者就医时对改革没有明显的获得感,医院服务没有实质性提高,改革就谈不上成功。其次需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对各地政府部门和医院改革的监督力度,以推动改革尽快实施。最后需要有公正的评价体系,除了政府部门的有力参与,更重要的是,要有患者的广泛参与,让患者给改革打分,给医院提供的服务打分。严格来说,患者是改革的直接受益人,改革成败的评价需要他们的参与。当然,对于改革评价结果还需有相应的追责机制,对改革不力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公立医院必须严肃追责。
概而言之,唯有完善而经得起检验的评价体系,才能真正推动“以药养医”“看病贵”难题的破解,让改革符合各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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