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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7省市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8月27日新华网)
在当下国有医院积弊重重、民营医院同样存在众多问题的发展困境中,寄希望于“外援”加入,从而激活医疗服务市场不失为一种探索。事实上,早在2007年深圳就创建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产权归深圳市政府所有,由深港双方共同组建的医院决策和管理团队进行管理。然而,7年之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现状只能用波澜不惊来形容。其在坚持公益性为主导的基本模式下,医务人员相对较高的待遇福利保障,就只能依靠深圳市政府补血,这种地方政府补贴模式注定无法推广。
而外资独资医院的投资者不可能是来做善事的,必然要寻求医疗收支平衡乃至达到一定盈利点。其收入来源无非有二:药品价格、医疗服务费用。医疗服务费用限于国情,不可能无限度提高,否则就会沦为少数人享用的贵族消费。而在药品价格上,外资独资医院如果也像国有医院一样,陷入以药养医的路径依赖,那岂不是违背了改革初衷?
纵观国外医疗的成熟经验,医疗市场被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疗,为民众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另一部分则是民营医疗,为民众提供更具有私人性但费用也更为高昂的医疗服务,不同收入群体可以根据各自需求选择。而在我国,无论国有、民营还是即将到来的外资独资医院,面临的却是没有细分的混沌市场。另一方面,医保覆盖面与保障程度都与国际标准有很大距离,外资医院能否实现就医人群的成功分离,仍待观察。
在医疗改革公益性回归依然难见踪影,政府投入仍未达到应有标准的大背景下,以药养医的恶性依赖就始终无法破解,医疗服务价格的放开,也并不意味着各类医院获得了更多收入来源,毕竟猛然提高的医疗服务费用只会逼走大多数中低收入者。
所以,深圳市政府可以支撑一座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正常运转,但整个国家的医疗服务体系能够兼顾公益性和自身正常收支,就必须仰赖于新医改尽快推进,医疗服务投入占政府财政的比例提高尽快落实,由此才能形成医生与患者双向受益的良性生态。至于外资独资医院和民营医院,确实只能起到“医疗服务领域有效补充”的鲶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