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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鼓励社会办医方面,深圳又一次有了新突破。《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昨天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最大的亮点是有两大突破,一是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规定,不是医生也可办诊所;二是在诊疗科目上,也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设置一个诊疗科目的规定,诊所诊疗科目可设置1至4个。
什么人才能开诊所?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此前各地执行的基本条件是,需具备医师以上职称、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等。尽管鼓励社会办医、鼓励医生开诊所等利好政策不断出台,始终都没有突破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规定。这虽然有利于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但在医疗资源紧缺的当下,也不利于社会办医的能量充分释放。
而深圳在全国率先“尝螃蟹”,放宽了对诊所举办人的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这一政策创新,无论对于医疗专业人士还是创业投资者,都是一个巨大的利好。
对不少医生来说,虽然开诊所的政策放开了,但他们要实现开诊所的愿望并不容易,只要他们还是公立医院的单位人,要想多点执业或者开诊所,医院都会不乐意,明面上可能支持,暗地里却以增加工作量、搁置职称晋升等方式,限制医生在业余“单干”。所以这几年,社会上兴起的医生所开办的诊所并不多,可供医生多点执业的诊所也不多。一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社会办诊所才会真正涌现,医生也就有了更多的执业机会。
对创业投资者而言,意味着可以名正言顺地争食医疗大蛋糕。囿于此前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一些被创业梦想激荡的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在社会资本的裹挟下,走出温暖的体制参与创业。另有一些社会力量也被医疗蛋糕诱惑,走上旁门左道,不是医生就向他人租借执业医师证行医,没有诊所,则向合法医疗机构“承包”一个科室开诊。相信在深圳,这类非法行医会大为减少,因为非医生也可办诊所了,何必再铤而走险?
不是医生也可以办诊所,对老百姓当然也有利好。一方面,身边的诊所多了,有全科的,也有心内科、神经内科等专科诊所,则可以满足市民多样性的就医需求。另一方面,在“看病贵”的现状下,社会办诊所真正发展起来,市场竞争就会比较充分,诊所经营者就会想方设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价格,以吸引患者。
办诊所门槛被突破、诊所设置标准被放宽之后,面临的难题便是如何监管众多的诊所。深圳将建立长效医疗监管机制,包括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全面巡查制、校验现场审查制、退出机制、扶持引导机制等,并将建立信息公示宣传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等。措施有了,关键就要看能否严格执行。总之,诊所“宽进”之后更要“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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