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原则
//www.workercn.cn2017-11-02来源: 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更多

漫画:徐简

  国家网信办10月30日公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提出,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和审核等工作便利从事广告、发行、赞助、中介等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网络舆论监督等工作便利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活动。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