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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沉迷网游是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具体案例里,才涉及谁占的成分更多的问题。
近日,浙江温岭市委民主恳谈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奕敏有感于自己孩子的经历,以一则“网游少年持刀抢劫”的新闻,写下篇文章《被网游毁掉的孩子》,经《新华每日电讯》发表后引发了大量关注和讨论。
在文章中,在接受采访时,陈奕敏坦言,自己的儿子原本成绩优异,但在高中阶段沉迷网络,一发不可收拾,最终高考失利,没能考上大学。而与很多家长不同,他并未将网游视为洪水猛兽,即便时至今日,他也坚持认为完全杜绝孩子玩游戏不是明智的做法。只是,网游商有责任和义务避免孩子沉迷游戏。
此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大家的观点分为两派,有人赞成陈奕敏的观点,认为如果网游商不切实加强监管,成年人尚且没有足够的自制力抵制游戏之瘾,何况未成年的孩子。也有人认为问题出在了孩子自己和家长的教育方式上,不能“甩锅”给游戏及网游商。
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某一方、某个人,是不公平的。以陈奕敏的经历为例,他与孩子的关系和谐融洽,他的教育理念宽松民主,也做到了足够理解孩子,给予其自由成长的空间。但对孩子而言,只助长了其进一步沉迷,进而导致学业的荒废。在这种状况下,陈奕敏也没有采取过激手段,最严厉的措施也不过是掐断家里网络。可以说,他是一个关爱孩子、懂一定教育方法的家长,尽了一切能尽的努力。苛责这样的家长做得不够多、不够好,并不公平。
孩子沉迷网游当然有自制力不够,家庭教育不到位、不科学的因素,但网游商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忽视未成年人心智发展,也在客观上加剧了未成年人的沉迷。这是一个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具体案例里,才涉及谁占的成分更多的问题。因此,要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各方的配合联动,而不是自证清白与互相指责。
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就是一项重要内容。在具体解决办法上,提出了四点:一个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市场责任;三是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教育责任;四是违反规定者的法律责任。
家庭作为第一道关口,在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游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固然需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与教育,尤其是心理情感状态的爱护,但也要防止另一极端,即当孩子已经沉迷网游时,应当采取理性科学的办法帮助孩子,而非采用暴力手段或放任不管,尤其要杜绝将孩子送到一些所谓的“戒网瘾”学校里。
网游商作为最直接的管理者,理应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高度,落实游戏注册后台实名登记、游戏时间限制等具体举措,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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