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涉医个案办理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2019年,针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地检察机关果断亮剑,严惩各类涉医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用实践给出自己的答案。
上海检察机关落实“专人对口、专人审查、专案专办”的工作机制,选派资深检察官、主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涉众型、突发型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充分协商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有力整肃了医疗卫生机构周边环境。
“‘专人做专事’能够让涉医案件迅速专业化地对口办理。”上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军英举例说,在办理赵某暴力伤医案时,由静安区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亲自负责,针对案发起因、被害医护人员伤势情况等与公安机关协商,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最终确定赵某不应受行政处罚,而是构成刑事犯罪。通过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和引导教育,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张军英看来,“通过办案,向社会传递对待伤医行为法不容情这一信号,为医闹者‘戴上情绪释放的紧箍咒’,引导其正确处理矛盾纠纷。”
江苏检察机关将涉医案件作为重大敏感案件进行介入和办理,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每年进行考核和督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伤医、医闹行为,对发生的“医闹”事件进行梳理,将其中的刑事案件和涉黑案件,列为工作重点加大侦办、查处力度。对重大涉医案件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坚决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2019年江苏检察机关突出打击故意伤医、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让医务人员备受鼓舞。”全国人大代表、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强调,不可以将暴力伤医事件统称为“医患纠纷”,因为任何纠纷都不可以通过暴力犯罪行为来解决。唯有以坚决的态度抵制一切可能为暴力犯罪提供借口的错误论调,才能遏制此类刑事犯罪行为,也只有这样,医患纠纷的问题才能在正途上得以解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在涉医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也注重通过个案的办理,加强社会治理研究和创新。
处理涉医纠纷时,浙江检察机关强调“服务”主题,把犯罪预防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一方面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分析案发原因,对涉医案件被告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结合案例做好宣传普法工作,让百姓对“医闹”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有清晰的认识,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车某玲等3人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体现。申请人车某玲的丈夫在术后恢复期间,因突发血栓死亡,由于血栓无法避免且有较高的死亡率,法院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后3名申请人向该院申请监督。
下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丽美介绍,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感受到申请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并从医院了解到其家属曾多次前往医院投诉。在疏导稳定申请人情绪的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医院了解情况,积极与医院就双方和解一事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一起医疗纠纷。
河北、山西、山东、云南、天津等多地检察机关也根据各自案件情况,相继出台规定和举措,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正在进一步巩固,这来自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更来自医务人员夜以继日、奋战一线,用生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言大爱。医疗体系是国民生活的保障。对一切构成犯罪的暴力伤医行为不仅要谴责,更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对暴力伤医零容忍形成全民共识,人人成为“平安医院”的建设者,才能筑起守护医务人员安全的铜墙铁壁,以尊医敬卫实现健康中国。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