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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与《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共同构成中外领事合作的坚实法律基础,对中外双边领事关系及友好合作的发展,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7月3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韩国总统朴槿惠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与韩国外交部长官尹炳世在首尔分别代表本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领事协定》。中韩领事协定的签署,必将进一步夯实两国人员往来法律基础,提升两国领事关系和合作水平,为在对方国家的本国公民提供更多法律保障,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造福两国人民。
顺势——符合中韩关系发展趋势。中韩友好绵延千年,源远流长。两国建交以来,政治互信不断深化,已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相互了解和互信不断加强,共同利益不断扩大。此次习主席成功访韩,中韩关系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两国以此为契机签署《中韩领事协定》,既是中韩关系发展进程中正能量的释放,展望未来,协定的签署也必将进一步充实中韩友好合作关系,理顺两国人员往来秩序,续写两国友好交往的佳话。
顺心——符合两国民众心声。有需求才有呼声,有呼声就需改变。随着“大长今”、“鸟叔”和“来自星星的你”等“韩流”在中国的风靡,中国人民对韩国的认知和了解与日俱增。同时,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中文热”在韩国持续升温,韩国总统朴槿惠就是一位通晓中国历史、文化、哲学的中国通。2013年,两国人员往来创下800万人次新纪录,两国互为最大海外旅行目的地国;韩国在华留学生和中国在韩留学生分别约6.3万人,均占对方国家外国留学生人数之首。两国主要城市之间有47条定期客运航线,每周850多个班次。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常来往。中韩人员的络绎往来是中韩友好的生动写照,也是商谈和签署领事协定的动力源泉。中韩领事协定的签署必将使中韩双方能更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双边领事关系,特别是人员交往中出现的问题。
顺理——符合领事工作发展要求。顺理方能成章。领事工作走到今天,社会各界对它的期待越来越高,这就要求领事工作者以更科学的方法,更扎实的努力,开新路,立新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合理、规范地解决人员往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中韩领事协定经过5轮谈判,历时12年,凝聚了几代领事人的智慧和心血,是近年来我与周边国家达成的重要领事协定之一,为我今后开展领事条约谈判、规范领事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中外领事合作法制化进程注入了新内容。
随着中外人员交往不断扩大,中国继续深化与外国的领事关系与领事合作。截至2014年7月3日,中国共与46个国家签订了双边领事条约(协定)。这些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与《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共同构成中外领事合作的坚实法律基础,对中外双边领事关系及友好合作的发展,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