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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岁的奥斯卡·格伦宁不久前终于被送上了德国吕讷堡的地方法庭。二战硝烟散去70年后,他被指控“协助谋杀奥斯维辛集中营30万名关押人员”。
格伦宁在二战期间是德国纳粹党卫军的一员,并在奥斯维辛集中营任职。在法庭上,格伦宁描述了自己当时亲眼所见纳粹分子灭绝人性的一幕:在一列刚刚到达奥斯维辛集中营的运送囚徒的火车上,有一名婴儿独自啼哭。婴儿的母亲已经跟随大部分囚徒被带进了集中营,也许她担心带着婴儿一起会立即被处死,所以将他留在了车上。惨剧随后发生:一个纳粹军官循声找到婴儿后,抓起婴儿的腿就把他的脑袋砸向车厢壁,直到婴儿再也不发出任何声音。
格伦宁在奥斯维辛负责管理新到犹太囚徒被没收的钱币、首饰等随身财物,因此也被媒体称为“奥斯维辛会计”。他见过集中营的毒气室和焚烧炉,“知道那里是怎么回事”。上世纪80年代,格伦宁就曾经被起诉,但后来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撤诉。检方此次起诉格伦宁,不是因为他直接参与谋杀,而是他虽然对集中营的大屠杀行为知情,却仍参与集中营的工作,“使得大屠杀顺畅进行成为可能”。同格伦宁一起被起诉的还有另外两名在集中营工作过的前纳粹分子,他们也分别被指控协助谋杀10多万人。
对格伦宁的审判,体现了德国司法的执着和严肃。哪怕已经过去70年,只要证据完备,就要追究。不仅如此,德国反思历史问题,除了在司法层面进行追究清算之外,更在道德和道义上对战争罪行进行反省。格伦宁在法庭上忏悔:“我请求原谅。”德国《明镜》周刊对此评论,“第一次有纳粹罪犯说出这句话”“有第一个人悔过了,就还会有其他人同样悔过”。10年前,格伦宁接受该刊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我请求犹太人的原谅……在道德上我感到悔恨和愧疚。”
在此前的许多纳粹战犯审判中,纳粹战犯虽然得到了裁决,却并没有为自己的罪行忏悔,认为“自己只是战争机器的执行者”。在以色列举行的著名的艾希曼审判中,艾希曼就说:“后悔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孩子才会后悔。”《明镜》周刊指出,忏悔有几个前提:找回良知、诚意,悔过、认罪以及忏悔赎罪。
对格伦宁的审判也许是对奥斯维辛集中营暴行作清算的最后一次审判。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更多纳粹嫌犯送上法庭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对格伦宁的审判,不只是对个人的审判,而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对自己过去罪行从法律和道德上的悔过反思。
对格伦宁的审判不仅是法律行为,而且成为一个公共话题,促使每个人反思。通过这样的行为,很多人找回了过去,并对过去的罪行做出忏悔。如同德国《每日镜报》所说,德国已经很久没有对奥斯维辛进行如此翔实的回顾了,对格伦宁的审判“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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