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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常的价值观下,夺刀考生柳艳兵产生的社会价值,应当远远大于上某个名牌大学这件事。眼下我们把这两件事同日而语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悲哀。
高中生夺刀救人无缘高考,上了央视新闻联播,也被人民日报头版报道。清华大学招办主任似乎有意抛出橄榄枝:“对于今年江西省的见义勇为考生柳艳兵同学,清华大学已主动联系了其高中母校,若他在参加高考补考后,有意向报考清华,那么清华大学将会积极地为他提供帮助。”
我们知道高考这几天一定会有事情发生,但谁也说不准会发生什么。当高考已经不属于这十七八岁的一代时,高考考的是一家父母、一个社会、一座城市、几家媒体,甚至是整个国家。“夺刀考生”成了2014年高考中少不了的一个关键词。许多人围绕“是否应该以特殊录取奖励柳艳兵同学”展开激辩,一方认为,见义勇为已经是社会稀缺品质,孩子做好事并且受了伤,一定要有人有所表示;另一方则认为,示范效应可能会引起新的机会寻租,破坏未来的高考公平。
让我讶异的是,见义勇为和考大学,这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竟可以对等转化,开始互相兑换和彼此提防。
见义勇为,是一个社会民间维护正义的最直接方法,乍看上去是需要挺身而出的人有勇气,甚至有牺牲精神。但这完全是由于更多人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对身边的恶习惯纵容、不作为造成的。街上有人抓小偷,小偷的气焰远比失主嚣张,有的失主甚至不敢承认自己丢了钱包;家住的小区每天车来车往鸣笛扰民,所有人都盼着有别人先出头,自己坐收渔利;对于街头鲜明的恶,多数人选择退一步围观,有人见义勇为受伤倒地,甚至没人愿意拨打急救电话……这个社会,那些后退的“大多数们”究竟在怕什么?
可能有人说,“我站出来了也没有用,因为没有人跟我一起。”如果所有人都能站出来,对平庸的恶、街头的罪说“不”,用言语和行为制止它,那就绝不会产生“没有人跟我一起”的孤立无援。
柳艳兵的见义勇为给我们上了一课,他告诉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人愿意站出来说“不”,愿意做出真正的正义行为,匡扶那岌岌可危的“真的勇气”。如果我们没有柳艳兵那百分之百的勇气,至少可以做到百分之六十,站在他身后为他“加油助威”吧,就算我们不在现场,那至少可以让他获得更好的教育以资鼓励吧。
接下来的问题,就变成了高校以“积极帮助”作为给柳艳兵的奖励是否过高?大多人的答案都很明确,针对于柳艳兵,奖励并不过分。但更多人担心的是,柳艳兵之后是否会产生示范效应,引发更多的机会寻租。
除了庸人自扰,我想不到更准确的词来表达。如果真的产生了什么示范效应,这不是对社会恶势力的最有效打击吗,如果示范了一百个人,那恶行可能就会减少一百次,如果示范了一万个人,恶行可能就会减少一万次,人们难道是在担心正义的传播吗?如果说维护社会正义是执法机关的天职,谁又可以说这个社会的善恶与普通人毫无关系呢?我们总要经历一个从量变走向质变的环节,况且,以我们现在的意识,离正义示范传播还远着呢。
柳艳兵的高考只能提供一种可能,但他生活的选择却是多样的。社会评价一个孩子的能力也绝不应该仅以高考的分数来说事。当全国高考变成了考全国之后,高考早就走样成了应试教育的最高门槛。它的价值被教畸形的教育体制过于夸大,似乎考上大学才是一个“好孩子”的唯一出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之下,是每个家庭的家长在桥下过分小心地呵护,呵护这个已经畸形多年的价值观。
柳艳兵的事情给在高考之外,提供了一种新的评价标准,并不代表这个评价标准只能“仅此一次”。柳艳兵的行为甚至表明了原来的评价标准是有多么不合理。如果还有人抱守残缺地妄图封堵对孩子的多元评价,就是逆潮流而为之。我们看似维护了一时的“公平”,却不想着所谓的“公平”是基于什么价值的失去而维系,看不清多元的价值在一个孩子的成长中有多么重要。如今教育部门需要做的,不仅是给柳艳兵一个更好的未来,更应关注修改这个已经不适于当下的老“龙门”。
那些说“公平无法保证”的人们,要么是懒得去用更好的方式保障公平,要么就是没有能力在新的社会语境下完成这件早就该开始做的事。前者的话,我们需要敲醒他们的脑袋,让他们看清现实,看清现在究竟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后者的话,我们不妨开始琢磨换掉他们,找有能力、有意愿的人来完成这件光荣的事。
一个正常的价值观下,夺刀考生柳艳兵产生的社会价值,应当远远大于上某个名牌大学这件事。眼下我们把这两件事同日而语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今天我愿意站在柳艳兵身后为他加油,明天你是否愿意同我一起站在柳艳兵身前,阻止那即将发生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