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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高考加分造假已坐实,依法严惩才有公信
//www.workercn.cn2014-07-08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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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本溪市纪委监察局组成专案组,对本溪高中2014年体优生高考加分问题开展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本溪高中存在采取虚假手段为部分考生获取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等问题。目前,已对部分涉案人员采取措施,相关调查正在深入进行之中。(东北新闻网7月7日)

  联系到此前辽宁省招生办表示“对于主动放弃加分资格的考生,按取消加分后成绩参加2014年高考录取”,辽宁省纪委监察厅的表态——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显然更符合常识,更尊重民意,也更值得信任。

  既然本溪高中确实存在采取虚假手段为部分考生获取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情况,就该受到严肃处理。此前,教育部已明确强调,“要严厉打击高考加分资格造假。对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因此,辽宁省所谓“取消加分后可正常录取”,属于擅自做主,涉嫌包庇造假学生,既违反了教育部规定,也与公众意见相悖。

  如何处理加分造假,重庆的做法值得关注。2009年高考,重庆被曝出31名考生伪造少数民族成分以谋求加分,19人属于巫山县考生,其中包括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同年7月7日,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处理结果,对为考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违规办理户口迁移的民族宗教、公安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其中,31名“问题”考生的家长中,有15名是党员、领导干部(这里面,市管干部1人,区县管领导干部10人,基层领导干部4人),他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何川洋的父母何业大(时任县招生办公室主任)、卢林琼(时任巫山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而且分别被免职、停职。

  值得一提的是,何川洋那一年遭北大弃录——北大招生办公室主任表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校在核实全部情况之后决定:放弃录取重庆考生何川洋,希望所有考生以此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

  几年前对加分造假已不容忍,在教育部强调严禁加分造假、社会对加分造假深恶痛绝之际,本溪高中仍顶风作案,更该严惩。更何况,相比于伪造少数民族成分,大面积体优生造假的问题更严重,而由学校主导,性质更恶劣。因此,更不应轻易放过。

  日前,教育专家杨东平表示,本溪市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大规模造假事件,性质十分严重,绝不能仅仅处罚学生了事,必须严查和追究学校的责任。建议取消该校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取消免试推荐、保送生等指标,彻查与此相关的贪腐问题,追究校长的刑事责任。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不能姑息教育界的败类!诚哉斯言,对参与其中的本溪高中应严惩,而不是只处理学生。

  此外,诚如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所称,“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据报道,“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已涉嫌触犯刑法;而知情人透露,“办证方面,足球便宜,4万多元,游泳贵,7万元到8万元,给负责裁判和比赛程序的人”,这一情形若获证实,相关人员同样涉嫌犯罪,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值得欣慰的是,辽宁省纪委监察厅还表示,“对举报反映其他学校体优生高考加分存在问题的也将进行彻查,绝不姑息。”唯有一查到底,不放过任何涉嫌加分造假的学生、学校和参与机构,才能有效打击加分造假现象,维护高考公平、法律尊严。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在信息透明上应加更大力度,唯有如此,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也才能更好地公平处理,免得高举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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