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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与理之间、在爱与不信之间,如何兼顾呢?个人的看法是,能不能更直接一点,不用“走程序”来玷污“程序”,巩固现有程序的透明和刚性,同时容许少量的公众关注的法外“特例”——类似这次事件的。
高考前夕,江西宜春两名高三学生在公交车上被持刀歹徒砍伤,柳艳兵奋勇夺刀,防止了更多人遭到伤害,两人因伤无法如期参加高考。这个令公众点赞的故事,有一系列温情的后续:先是教育部表态二人康复后将组织单独考试;随后,清华大学等十多所高校争抛橄榄枝;日前,两人参加了由江西省教育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后,分别“低调务实”地选择了本省的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
好人好报,似乎比较圆满。但是,偏偏颇有些人“不解风情”,指向了这背后的招录程序。
有意思的是,教育部门的确是很在乎这个“程序”的。早在一个月前,江西教育主管部门就表态:相关高校要招录两位“夺刀少年”,“还需符合教育考试招生部门的招考政策,经过必要的程序”。相关高校的表态也是:“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愿意帮助他(柳艳兵)早日实现大学梦。”
但程序的确有瑕疵:从单独命题、英语未设听力、成绩不公布(据媒体报道,确定录取时当事学生还不知道成绩)到宣布录取,可以说几乎是在预定录取的基调下的“一路绿灯”。如果再仔细推敲,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的录取也都存在问题。因为前者目前只适用于高职院校;而无论是南昌大学抑或江西财大,都没有自主招生的权力。因此,与其说是“经过必要的程序”,毋宁说是“走程序”。
客观地说,夺刀事件一个月后,考试注定无法衡量伤情和学业尚未完全恢复的考生的真实水平。我们面临着两难:一方面是我们固有的爱与同情之心,以及“有利于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的考量;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维护高考的程序正义——支持者认为,这种“冷酷”,是为了防止“后门”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这是情感与理性的交锋,或者说,是真理之间“对与对的冲突”,因此注定了不会有统一的结论。因此,越过具体事件的“是非”判断,探求“招生”的初心可能更有意义。
事实上,精细化的“科学管理”在中国尚不足百年,民国时期高校“不拘一格招人才”的机制,无论是招收学生还是招聘教授,都曾流传不少佳话,那时似乎是带着“宁可错招,不可漏过”式的宽容的,前提假设则是“信任”,相信招录是出于爱才而非“裙带”。而现在的问题恰恰是信任感的缺失,它导致了我们对程序“后门”的恐惧,以及“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程序理性”的诉求。
在情与理之间、在爱与不信之间,如何兼顾呢?个人的看法是,能不能更直接一点,不用“走程序”来玷污“程序”,巩固现有程序的透明和刚性,同时容许少量的公众关注的法外“特例”——类似这次事件的。科学主义者也许又会质疑这一标准过于空洞,或者会担心群起效尤,但是,还是回到“初心”:这个世界,需要一点信任,需要一点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