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李晓亮:“祸害”司空见惯,司法更需石破天惊
//www.workercn.cn2014-07-08来源: 华西都市报
分享到:更多

  与校园相关的性侵案,这些年屡现报端。最近,山东东平又曝出多名女生遭性侵事件。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据调查,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有警察曾称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7月7日《新京报》)

  这种社会青年诱拐性侵女学生的案件,应该不止东平县独有。而东平县性侵案件,特殊之处就在于,长期为祸此地的几个混混,以及其惯常“祸害手段”(即强奸性侵女学生),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如此肆无忌惮,却仍能毫发无伤,逍遥作孽,无惧法纪。这就不由得人不纳闷,当地警方到底该对此作何解释?

  警方可以说对此毫不知情吗?那我们来看外地记者短短几天调查的情况,“在斑鸠店镇,这已是多年公开秘密”;事发宾馆服务员:“地痞侵犯初中生镇上都知道”;镇上超市老板:“那几个地痞混混,专门败坏小妮儿,镇上很出名”;对于学生被性侵,学校附近店员更表示:“七八年来就这样,校门口隔三岔五就停着车。”

  如果说连镇上的超市老板店员服务员都知道的事儿,警方却从未耳闻,那只能说警察渎职失职,也该论罪。而如果知道,却睁只眼闭只眼,那就更脱不了干系,不由人不联想:犯事者丧心病狂,是否因为“上面有人”,出事有人兜着罩着,所以才更无所忌惮?如果说警方天真地相信了嫌疑人所谓发生关系均为自愿,那按照法律,14岁以下幼女,不管自愿与否,也当一律以强奸论处。既然承认“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那这涉嫌强奸不该是妥妥的毫无争议的吗?

  你若说之前不少家庭因愚昧的“贞洁观”“名声论”而未报案,那现在李家报案了,总该立案受理吧?可一无“受案回执单”,二无“立案通知书和不予立案通知书”;家属找媒体曝光还遭“疑似警察”按倒在地。这些反常,警方能给出合理解释吗?李家人的一份录音显示,刑警队一警察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是否有此一说,警方也该作出正面回应。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最新回应称,在目前条件下,有3人不能认定强奸;而东平县则回应称,对该事件调查情况一定本着对案件、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及时予以发布,让社会各界了解事情真相。可见,至少在目前来看,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依然扑朔迷离。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够真正雷厉风行诉诸司法,公布事件真相。没有石破天惊的依法严惩,不足重树司法威信,当地那种经年的司空见惯的恶,也难被彻底涤荡消弭。至于“没办法”的打招呼事件,是否属实,究竟是谁和谁,替谁打的招呼,也该及时澄清。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