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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想像这样的场景:世界杯决赛之后,以1比0击败了阿根廷队的德国队正欲领奖,却见裁判拿出一张清单说,鉴于梅西2009年曾当选欧洲足球先生和世界足球先生,阿根廷队加1分;鉴于梅西2011年曾荣膺首届国际足联金球奖,阿根廷队加1分;鉴于梅西2013年曾以46粒联赛进球的成绩第三次获得欧洲金靴奖奖杯,阿根廷队再加1分。本场决赛的最终赛果是,阿根廷队以3比1战胜德国队!
很荒唐吧。我们的高考加分制度跟这样的荒唐剧也差不多。对于每年高考后频频爆出的高考加分丑闻来说,没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今年的“漯河中学高考加分事件”,光是漯河高级中学就有74人获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体育加分,占河南全省此项加分总人数的十分之一。在一场800人参加的河南省青少年武术锦标赛中,就有564人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最终445人获批并进而拿到了10分的高考加分。“漯河中学高考加分事件”中,过半的加分考生,都出自这场赛事。
更有惊人的爆料称,那场武术比赛前,当地一家武校曾与两所中学签订协议,“如果学生拿不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全额退款”。一个中学的同一届高中毕业生就出了74位国家二级运动员,难道这所中学是国家级体校?只要是正常人都能想到其中必有猫腻了,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会不知情?一个地方武协主席就可左右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资格评定,进而决定谁可获得高考加分,高考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可笑的是,一些捍卫高考加分制度的论者,仍抱持着“高考加分制度没错,是加分制度的执行出了问题”。一项制度若是老出问题,又无法解决问题,是不是就得重新衡量制度本身?还有人说,“加分制度出了问题,应该用公开的方法去遏制它,而不是质疑加分制度本身”。但这几年,高考加分信息的公开并非没有施行,但高考加分的丑闻仍然不见少。
真正的体优生就应该加分吗?不妨让我们回到体优生高考加分制度的初衷。据称这项制度就是为了纠正应试教育之偏,以引领考生走上素质教育之正轨。仔细看“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评定,不也是“一考(赛)定终身”,而且主观性很强,以至于一个地方武协主席就敢以“签协议”的方式大包大揽,据称商人都可以赞助,并指定赛果。这就像世界杯德阿决战,如果阿根廷队拥有决赛的加分权,这球还怎么踢?教育部无法为“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评定担保,又如何能为体优生加分制度担保。
公平是高招的生命。高考体优生加分,社会公平必然减分。这两者无法调和。实行高考加分政策,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体优生加分,并未实现这种促进作用,反而走向了与全民体育相悖的功利体育之路,并带来了禁而不止的加分腐败。为公平计,教育部门真该对此项政策好好研究一下,早日给满腹疑问的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