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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讲好一门课比写好一篇论文重要的人,今夜死去了。”四川大学教师周鼎的“自白书”在网上火了。周鼎表示他将退出公选课教学,“不再自取其辱”。
周鼎是一个好老师,2014年,他曾获川大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二等奖”。他深受全校学生欢迎,选课人数差不多能把系统给搞崩溃掉。他还荣获“四川大学2014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该奖旨在“鼓励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学生评价优秀的教师”。可是,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却落败,原因在于没有达到科研、论文的硬指标——迄今只写了一本半书、发表了四五篇论文。其获得的教学荣誉反而有一种羞辱的意味——你看,上课上得好怎么样?
这样的故事在高校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教学再好,在大学里都是“虚的”,学校可以给你各种教学荣誉“虚名”,但在职称评审、考核中,科研、论文才是硬的,教学只是“工作量”要求,你花三周准备3学时的课,和走上讲坛给学生照本宣科,以及他人请人替自己给学生上3学时课,在学校的评价体系中,都只是3学时的课。而职称才决定你在大学里的生存和发展。
我不想再谈如此考核、评价教师,会对高校的发展带来多么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呼吁高校应该调整评价体系,对教师实行分类评价等,而是想分析,为何这一问题早在10多年前,就已引起社会舆论关注,要求高校重视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可至今却没有看到高校有调整的迹象。
根本原因在于,今天的高校完全实行计划办学,而非开放办学,社会公众的质疑,甚至受教育者的抱怨,都无法影响高校的办学战略——高校办学只对行政计划的主导者负责,而不是对教育和受教育者负责。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提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可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却是在行政主导和计划体制框架之下进行。显著的特点是,学校如何进行办学,由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行政)决策,进而对教师如何进行考核、评价,也是由行政部门制定指标。而且,行政部门设置了制度,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选择的权利,在报考大学时,无法充分选择大学,进入大学之后,如果对大学办学不满意,也不能选择放弃申请转学,除非退学再去参加高考。
这带来的一个结果是,行政部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老师有意见,不是问题,只要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学校办学政绩显著即可——而今天在所有行政领导眼里,学校最重要的政绩就是论文、成果;学生有意见,更没有问题,学生再怎么不满,也得承受,否则怎么拿到学位?就这样,越来越多的大学教师,放弃教育和学术追求,就按行政下达的指标,去搞课题、经费,而学生也只有忍受越来越低的大学教育质量——清华还有少数学生站出来为老师请命,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只是发出一声叹息。
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开放办学制度。首先,学校的重大办学战略,不能仅由政府部门和学校行政决策,而应该广泛听取与学校办学相关的群体的意见,公办大学尤其如此,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钱,以及受教育者的学费。发达国家的现代大学,首先实行理事会治理,学校应该办成怎样的学校,是把经费投向科研,还是重点投向教学,都由大学理事会决策,这样的办学战略决策,就让大学的办学,符合社会对大学的期待,而不是随意由行政领导决定把大学办成怎样。我国没有这样的决策机制,纵使舆论有再多质疑,但却反馈不到办学中。另外,由于缺乏合理的办学决策机制,大学的自主权和舆论的监督,也时常混淆。
其次,学校和受教育者,应该双向选择,不能对受教育者的入学、培养、学位授予,实行计划管理,以此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的选择。我国大学之所以可以不重视人才培养,是因为,不管教学搞得如何,学生为获得一张国家文凭,也得忍受,既然教学维持较低水平也相安无事,那么何苦花精力搞教学,还不如搞科研既有名又有利?可以说,如果不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大学就不可能真正重视受教育者的权利,进而也就不会真花精力投入搞好教学。给公众学校办学战略决策的参与权,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的大学,才能从计划办学走向开放办学,从重视行政政绩、围绕行政指标而办学转为真正重视教育而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