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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6日,一名男性游客在昆明趁投喂面包时猎杀了一只红嘴鸥。两个月后,他在老家哈尔滨被昆明森林警察抓获。
跨越大半个中国抓人,警方的执着是不是比当事人伤鸟的行为更让人吃惊?似乎有点小题大作了?说它小,因为死的是毕竟只是一只鸟,似乎不值得如此兴师动众。说它大,是因为为了开出这张5000元的罚单,警方不远万里追凶,从南国的昆明一直追到北国的哈尔滨,耗掉的车马费伙食费都不止这个数。很多人质疑警方的动机是什么:这一路上风尘仆仆,花着纳税人的钱,干着芝麻大的事,有限的警力是不是应该投入到更大的案子中去?
表面上看,花掉的比罚进来的多,为了一个远在天边的伤鸟者,警方拿出了追捕毒贩的气力,警力资源高配了。可是对于该男子来说,面对突然造访的警察,猎杀一只鸟和最后所付出的代价的这种心理预期的严重不对称,恐怕是他这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对社会而言,震惊之余的觉悟也绝不会比当事人少。猎鸟的行为虽然小,但很容易被模仿。很多人看见鸟就如同看见一碗鲜美的汤,看见熊就像看见了烤肉,不管地上跑的天上飞的都想弄到饭碗里,如果每个人参观完风景区就带一只野味回去,昆明的滇池再大、候鸟再多也经不起折腾。
小题大作是为了避免以后大题的养成。警方的这次锲而不舍对所有人都是一种警训,它比告示牌、循循善诱、苦口婆心要管用多了。这只鸟没能得到拯救,但更多的野生动物从此安全了;而警方的执法态度,社会效果却是颇丰的。追一次凶如果能管住更多潜在的行凶,那么警方自然有更多的精力处理别的更重要的事务。如果每个行人、每辆车子都能遵守规矩,那又何需那么多交警和协警整天在马路上盯着呢?所以最终算下来,这反而是一种更经济更有成效的治理方式。
红嘴鸥为什么会吃人喂的食,是因为在许许多多富有爱心的人类面前消除了戒心。红嘴鸥是因为社会的法度而生存下来的,要不然它恐怕早就成为人类饭桌上的盘中餐、灭绝动物名单中的一员了。我们人类也一样,每个人的生存都有赖于法律的呵护。小错不究,大错不远也。正义的堤岸被咬掉一口,你无动于衷,那么有一天正义会塌给你看。老是在小便吐痰噪音这样的细节上不加注意,有一天会发现你的一点点出格的举动都会成为压垮中国游客形象的稻草,到哪都不受人待见。
犯我法律者,虽远必究。一个高度自律的社会必然是运行成本最小的社会,而这种自律有赖于法律信号的清晰明白,要不然,总会有人心存侥幸想跨越防线,逼得社会花更多的精力去防范。如此说来,昆明警方的这次披星戴月的追凶,不但没有浪费社会资源,反而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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