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很多人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困扰,其缘由仍是对转基因安全性不信任。该案提醒农业部,应弥补多年来转基因风险沟通的不足。
7日,北京市三中院对律师黄乐平诉农业部关于转基因农产品信息公开一案做出一审宣判。黄乐平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黄乐平当庭表示上诉。
这一判决并不出人意料。黄乐平要求公开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5个问题,农业部实际上都做了回应,只不过有3个问题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为由未给解答。客观而言,其中转基因标识制度落实情况确实由农业部监管,农业部应掌握一定数据。但对于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问题,农业部只负责其安全性评价,进口数量并不直接掌握,而黄乐平想知道的“是否拟在国内进行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是否有具体计划及计划内容”,且不说有没有这个计划,这本来就不是农业部能单独决定的事(至少需部级联席会议决定),农业部无法解答是可以理解的。
无论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笔者认为该案都具有一定价值,它至少能让公众认识到转基因安全评价和监管涉及的内容,有哪些信息是可以从什么渠道查询到的,换句话说,它有助于消解转基因的“神秘性”。
当然,也会有人很执著于案件的胜负,甚至把它当作“抗拒转基因”的象征。在宣判后,黄乐平告诉记者,他并不一定支持或反对转基因食品,只是出于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考虑。但明眼人都知道,支持转基因食品的人大概是不会提出这样的信息公开申请的,因为了解“转基因标识制定执法情况”和“转基因进口数量”并没有什么用处。
很多人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困扰,其缘由仍是对转基因安全性不信任。这并非说“知情权”之类不重要,而是说,如果对转基因安全性的认知不过关,追求所谓的知情权就很容易变成“抬扛”。比如说,转基因进口种类其实很简单,也容易查询到,但你如果怀疑市场上所谓的圣女果、甜椒甚至土豆是转基因的,就会生出“信息公开”的问题;如果对转基因的安全性评价不放心,即使公布了评价资料,你还可以怀疑评价的真实性和独立性……
该案提醒农业部,应持续主动公开转基因相关信息,弥补多年来转基因风险沟通的不足。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回到问题的源头去,所谓的“知情权”问题,更像一种“心病”,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包括转基因的安全性在内的科学知识有起码了解和信任,在此基础上的权利主张才是理性而务实的。
罗晓星:转基因之争的“傲慢与偏见” 2013-06-19 |
检察日报: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不能只靠“专家... 2013-09-03 |
邓清波:转基因食品不仅是“科学问题” 2013-09-03 |
刘武俊:转基因食品信息拷问依法行政水平 2013-09-17 |
项向荣:转基因之争,权威屡受质疑的背后 2013-12-26 |
转基因食品要不要贴标签 2014-10-22 |
红网:公众餐桌安全不能任由专家关门决定 2010-02-04 |
羊城晚报:13亿人餐桌安全就由“隐身专家... 2010-02-03 |
羊城晚报:13亿人餐桌安全就由“隐身专家... 2010-02-03 |
红网:公众餐桌安全不能任由专家关门决定 2010-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