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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查处假大学要动真格
//www.workercn.cn2015-05-21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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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大学的招生活动属于典型的诈骗,应该由警方立案调查,追究诈骗者的法律责任。

  又是一年高考时,虚假高校问题再成考生及家长的热议话题。近年来,上大学网陆续发布三期“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曝光了国内210所不具招生资格、没有办学资质、涉嫌非法招生和网络诈骗的虚假大学,北京为虚假大学的高发地。(《南方周末》5月19日)

  其实,类似的虚假大学警示榜已不是第一次发布,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为何接连多次发布虚假大学警示榜,可虚假大学却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多的趋势?在笔者看来,这固然暴露出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但也反映出,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虚假大学滋生、发展的“肥沃土壤”。

  虚假大学名单被曝光后,谁来监管是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舆论普遍认为,这事理所应当由教育部门负责监管。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这些虚假大学实质上多是子虚乌有,它们根本没有进行注册,也没有办学资质,甚至根本没有校舍和办学行为,很多只是弄一个假的大学页面进行招摇撞骗。有媒体将之称为“野鸡大学”,其实,这和国外的“野鸡大学”是两码事,此次曝光的这类虚假大学连“野鸡大学”也算不上。须知,国外很多所谓的“野鸡大学”也是经过正式注册的学校,只是其办学行为和授予的文凭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因而选择做贩卖文凭的交易。与之相比,由于虚假大学根本没有注册(教育注册或工商注册),因此,这类虚假大学的招生活动属于典型的诈骗,应该由警方立案调查,追究诈骗者的法律责任。

  从某种意义说,社会机构发布的虚假大学警示榜,以及媒体对虚假大学的报道,就是对虚假大学的检举,警方应该根据报道提供的信息,顺藤摸瓜,一查到底,但近年来,却很少见警方查处虚假大学的后续报道,这无疑让制假者的气焰更嚣张。

  据媒体报道,虚假大学大多套用正规大学的校名,只不过更改一两个字,同时照搬大学的主页,这显然会对正规大学的名誉构成伤害。被套用校名的大学,应该立即报警,由警方立案调查,注销非法网页。如果学校有积极维权的意识,虚假大学也用不着社会机构来警示了。希望这一次虚假大学警示榜的发布,能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反思虚假大学为何会如此猖獗。北京成为虚假大学的高发地,耐人寻味。确切地说,是虚假大学的制造者们,喜欢打着“北京”“首都”的旗号进行诈骗,并制作套用北京地区高校校名的虚假网站。这显然是摸准了一些学生的心理,他们高考没考好,却希望可以不用高考分数,就到北京上本科院校。天下哪有这般好事?但有的考生、家长却存在这样的幻想,并轻信了虚假大学。

  近年来,教育部门每年都会发布招生诈骗预警,提醒家长重点注意“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的区别,可还是有考生、家长受骗。根源在于,这些考生、家长以为招生中有潜规则,他们明知自己的分数上不了“计划内”的大学,却愿意相信那些宣称有“计划外”招生的学校,以为它们可以给学生颁发“正规”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文凭。在操作过程中,有的家长甚至还会主动配合诈骗者不声张,担心坏了“好事”,直到钱财被骗,人去楼空,才发现被欺诈。为此,必须加大招生信息的公开力度,消除招生中的潜规则空间,打消部分考生、家长的潜规则想象。

  虚假大学背后,其实还有“学历情结”作祟。我国目前实行国家承认文凭的学位授予制度,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大学时,首先关注的是能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文凭,而不是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如果学生和家长深究一所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那么,虚假大学很容易现出原形。

  要让学生和家长有这种意识,必须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大学自主办学、自授学位(文凭),学位(文凭)由社会专业机构认证。这也是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要求。要引导全社会关注学校的办学质量、教育回报,而不是一纸文凭,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虚假大学自然会失去生存土壤。(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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