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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层面确保学校食堂的公益性,让学生吃得又好又安全的权利需求得到满足,打砸行为才不会重复发生
河南省教育厅日前就永城市实验高级中学部分学生冲击学校食堂事件下发通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永城市实验高中校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3名副校长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教体局3名副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市教体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7月12日新华网)。
近年来,学生因为不满学校食堂饭菜,采取打砸等过激行为有增多之势。就在今年3月20日,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第一中学,许多学生因不满学校食堂而在男生宿舍开始一系列的打砸活动。学生打砸学校的原因,食堂质量太差不过是个导火索,根本原因在于他们的权利没有获得保障,出于对自身权利的保护,而采取了暴力相抗的方式。因此,对于如何保护学生的权利,让他们免受身心上的伤害,应进行更为理性的思考。
学校食堂究竟怎么管,才能让孩子既吃得放心又满意?很显然,公益性的缺失,使得学生成为“被待宰的羔羊”,他们的权利和安全也没有得到尊重。在食堂打砸事件中,可以看到学生的诸多权利没有获得保障,既难以吃好吃饱,也无法吃得安全和放心。排了长长的队才能打到饭,吃完之后又出现大面积的腹泻,这对正处在长身体的学生来说,显然是难以承受之重。学校的饭菜质量跟他们的生活质量,可以说有很大的正比性。
久积之下的矛盾若得不到解决,正当权利诉求若得不到满足,那么过激行为的产生就难以避免。一个问题是,何以在“衡水中学”式的管理模式下,学生们都没有过度反感且暴力反抗,然而食堂的饭菜却让他们忍无可忍?从某种意义上讲,吃得安全放心是一种最基本的权利要求,也是最底线的公共伦理。否则就是孱弱而顺从的学生,也会采取极端的方式。正如医疗的公益性缺失一样,当权利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与尊重,那么医患关系就必然会恶化。
时下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多多,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共责任缺失下,学生成了利益盘剥的对象。不久前,浙江丽水一些家长在网上反映学生午餐饭菜味道差、饭盒有异味等问题,并发出了请教育局局长到学校吃午餐的邀请。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局长余宗南回应称,为监督午餐质量,教育部门领导以后将常到学校试吃。其实依据2012年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常态化的监管形式都没有得到落实,那么实质性的伤害就会难以避免。
学校食堂安全要如何才能得到保障?成立师生、家长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把校长陪餐制和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巡回制落到实处,不失为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形式要求。然而从实质上讲,还是要对学生基本权利予以尊重和对底线敬畏,从制度层面确保学校食堂的公益性,让学生吃得又好又安全的权利需求得到满足,打砸行为才不会重复发生。因而,效仿市场餐饮服务的做法,把学生当成上帝来给予尊重才是正确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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