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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两名儿童一边唱歌一边下跪在南京地铁里乞讨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地铁警方很快查明:这两个来自甘肃岷县的孩子,是被妈妈带出来乞讨的,其中一个还带着手机和母亲保持联系。根据地铁警方公布的资料,这些职业乞丐人均日收入有四五百元,月收入轻松过万。地铁执法人员和地铁警方希望市民不要浪费爱心,发现乞讨人员立即举报。(7月27日《扬子晚报》)
警方对这两名乞讨儿童的调查,最终牵出了一个庞大的乞讨群体——妈妈丐帮。他们来自一个地方,家庭既不贫困,也没有失去劳动能力,只不过是把乞讨当成了一种“致富捷径”,而之所以带着孩子乞讨,无非是想通过年幼的孩子博得更多人的同情,以得到更多的收入,同时被抓获以后也可以以孩子年幼来减轻或逃避处罚。至于这么做是否会给孩子带来身心上的伤害,给他们留下心理上的阴影,则不在这些“乞丐妈妈”的考虑之内。
乞丐在任何时代和国家都存在,而施舍乞丐的善心则是人类的一种美好品德,这是两者长期以来共同存在,相安无事的“社会规则”。但是当职业乞丐以欺骗的手段换得别人的施舍,骗取别人的钱财,甚至在达不到目的的时候就强行乞讨、恶意骚扰,实际上就成了对规则的一种破坏,这也正是最近几年社会各界对职业乞丐越来越反感,并且呼吁政府给予规范与约束的原因所在。
但是政府层面的规范和约束,又何谈容易。就以南京市为例,根据《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乞讨者,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但对于乞讨者来说,罚少了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罚多了他们也拿不出来,因为在他们身上不会装太多的钱,乞讨得来的钱会很快转移到同伴身上。而即便按照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从救济的角度出发,帮助他们买票把他们送回原籍,但转眼他们又会自己回来。
由此可见,目前应对职业乞丐、恶意乞讨比较务实而有效的办法,就是呼吁公众不要滥施同情心,不要让自己的爱心被不道德地消费。面对职业乞丐的乞讨行为,你施舍的初心是帮助与救济他们,但是客观上却助长了他们的不劳而获思想,而且当一些人知道自己被虚假的悲惨故事所欺骗,就会变得无所适从,可能遇到真正应该帮助的人,也不愿意帮助了,这对那些“真正的乞丐”也是不公平的。
莫让“职业乞丐”蚕食社会爱心与信任,当你无法判断眼前的乞丐到底是真乞丐还是假乞丐的时候,不妨以身体“残疾指数”来判断,对于那些身体确有残疾者,可以按照你的条件进行施舍,而对于那些身体健康,四肢健全者,则最好敬而远之。如果不能确定,也不妨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让他们去分辨真假。这种办法未必那么精准,但却是可以遏制一些职业乞丐的乞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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