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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亮点。在今年6月、7月31日,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分别公布了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共360人。名单显示,有34名候选人来自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等国企,候选人大多担任总工程师职务,总人数的占16.5%。(《华商报》8月17日)
每一次的院士评选,都能吸引来大量的关注目光。今年的院士评选工作,同样备受关注。去年6月份,两院召开了院士大会,对于两院的《章程》进行了比较大的修订,其中对院士的提名、票选、退出都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包括处级以上干部不得参评等。
今年的两院院士评选,是《章程》修改以来的第一次落地实施,但是显然,有一些问题似乎仍然存在。应该说,大量的政府官员退出了参评,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是重要的价值回归,但是,我们却在其中看到了34名国企人员参评,有些还是高管。而这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质疑者认为,有的国企高管是中管干部或是各地的省管干部,也是处级以上官员,他们参评合适吗?
理是那个理,但现实也不容回避。许多国企的干部,确实是公职人员,从这个角度讲并不应该参评。可是,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大量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其下属部门中也有许多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他们负责全国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许多人也确实在一些学术领域取得了一些突破。
比如,在前段时间柴静发布的某记录片中,某中石化工作人员称,成品油的标准就是由他们制定,别的单位都没有这方面的专家和学者。也就是说,当下许多国有企业之中,仍然有大量的科研人才,他们的科研成果,并不比一些在高校与科研单位中的专家教授逊色。他们有的拿过国家级的重要科技奖,有的拿过许多的省部级科技奖。并且,他们比一些纯学院型人才,更有实战或操作经验,如果把他们完全剔除在外,似乎也有一些不合理。
国企的一些官员到底应不应该参评院士这一问题,其实不是简简单单地院士制度改革问题,它更应该包括国企究竟如何改革的命题。笔者认为,针对这一问题,即将进行的国企改革,应该至少正视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国企去行政化尤其是高管去行政级别化,仍然任重道远。虽然这一问题,已经喊了20余年,但是,在国有企业内部,仍然有行政级别。若去行政化执行得较好,让国企人员全部成为自然人而不是公职人员,则国企人员似乎也可以参评。
第二个问题是,国企改革绕不开去社会职能化,尤其绕不开去科研化。即让企业的归企业,让权力的归权力,让学术的归学术。企业,就是要以营利为目的,既赚钱,也科研,这样的体制看起来像一个怪胎。最好的办法是,各国有企业要把自己的科研单位独立出去,让之成为真正独立的科研单位,这也有利于改变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受制于既得利益集团的现状。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两院院士大会开幕式时强调:“我国院士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较突出的问题,都背离了我国院士制度的本义,必须加以纠正。”应该说,正在进行的院士制度改革,正在纠正一些问题。然而,有些问题需要更加系统的考虑,需要和国企改革并驾并驱。而这也寄托了公众对于即将出台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的一些期待。(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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