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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巢湖某论坛上出现一篇举报帖,发帖人举报巢湖学院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赵某某,用毕业证威胁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并附上了疑似其与女生的微信聊天记录。16日晚上,巢湖学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公布了对该处长赵某某的调查处理结果。(8月17日《安徽商报》)
教师以毕业证进行威胁,对女大学生进行不当举动,这又是一起赤裸裸的“性要挟”,只不过,在表达上有些含蓄,但这并不能改变此事的本质与真相。之前,厦大女博导与男博士的不伦之恋被报道后,以及一些男教师对女学生的各种暧昧,都足以证明:“性要挟”从某种意义上是客观存在的,因为不法之徒们总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学位证、毕业生、好的前途等,就是一些教师拿来交易的筹码,背后的情节,自然是肮脏不堪的。
“性要挟”的主体与客体,基本上是权利不对等的双方。比如眼下的教师与学生。美国一项调查就显示:2010年之前耶鲁大学有70%的女生遭受过性骚扰,其中很多来自学校的教师和雇员。这样的调查很大胆但却很客观,也足以说明,大学校园早就不是什么象牙塔,而随时会出现一些不该有的恶劣行为。而为了保护女生不受侵害,耶鲁大学随后便严禁了师生恋,教师一旦“越轨”,就等着失业吧!
显然,存在不一定合理。教师对大学生的“性要挟”。这样的现状,必须得到纠正。为何呢?因为这样的风气一旦蔓延,后果必然是不堪设想的。一方面,大学女生很可能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她们可能会遭遇无处不在的“性要挟”,因为她们学习上的命运,基本上掌握在教师们手中;另一方面,其他行业一些权利不对等的人,也可能进行效仿,这就是说,一旦放纵“性要挟”的存在,必然会带坏社会风气,不利于社会良性制度的营造。
而在外国,对于“性要挟”是坚决制止的。在美国,不仅禁止师生谈恋爱,对很多专业人员也一样,比如医生和病人、律师和客户、牧师和教堂成员等,都是不能谈恋爱或有两性关系的。若被发现,医生、律师的执照肯定要被吊销,而且基本上是终生禁入了。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相互之间权力的不对等,以及可能带来的“性要挟”。当然,若是医生和病人之间、律师和客户之间真的看对眼了,那要先解除代理关系,并且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以上分析可知,若想杜绝教师们的“性要挟”,便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对教师们进行削权,从本科生的作业、考试分数的评定到博士生录取、考核和最后的毕业,都不能一个人说了算;第二,一旦发现教师“性要挟”学生,立马开除教师队伍,并且“终身禁入”;第三,要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一旦遭遇“性要挟”,要立马进行反抗,决不能让坏人得逞纵容坏人。
简而言之,只有这多项并举,杜绝教师“性要挟”才可能真正照进现实。而置于更广阔的视野,医生和病人、律师和客户等人之间,也应以同样的参照系去进行规范,以营造一个权利对等的秩序。如此,社会才有公平可言。(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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