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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学生信息公开是必要的权利让渡
堂吉伟德
//www.workercn.cn2016-03-29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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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理工大学的“暖心饭卡”确实让人暖心,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就可以确定受助对象,避免了受助学生个人信息“曝光”。手段上的创新提升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给予了贫困大学生群体最真切的关怀,此举值得点赞。不过,手段上的改进和服务上的提升,只是让程序更为方便而快捷,不能以此作为前提来讨论贫困学生信息公开的正当性,此举不利于学生的隐私保护。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不难发现,隐私的成立要件有一个基本前提,即个人信息不涉及公共利益与群体利益,不与别人的利益存在交集。只有确保了自身信息的高度独立性,才能做到严密的封闭性,否则回避公开或者拒绝公开,都是对程序正义的回避。

  贫困是一种特定的个人信息,从保护的角度来说,未经当事人的允许不宜对外公开。不过,对贫困大学生实施补助,让其获得贫困生助学金或者其他补助,却有三个不得不公开的理由。一是程序设计本身的要求。公开受助人员的信息,是实施帮困政策的基本程序要求。无论是保障房的获得,还是廉租房对象的确定,抑或低保户、贫困户身份的确认,将受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向外公开,接受外界的监督,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确保公平的必要程序。大学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员,在制度公平方面没有特殊性,理应参照普遍的程序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既有惯例的延续。在南京理工大学推出 “暖心饭卡”之前,实施信息公开早已成为惯例,其间虽然出现了“因公开而拒绝帮助”的个例,引起了部分贫困学生的不适,不过多数贫困学生还是能坦然面对,其他非受助学生也能宽容对待,就在于有高度的程序认同。贫困本身并不可耻,接受补助也属于正当的权利,讳疾忌医和掩耳盗铃的做法,会让一些贫困学生错过受助的机会,甚至可能造成校园风气的败坏。

  三是获得受助资格与权利让渡。一方面,对贫困大学生给予补助与公共利益密切关联,并非孤立性的存在和封闭化的循环体系,是对具有监督权利人的基本权利的满足,从而为外部的有效监督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对外公开信息既是对具有同等资格人的交待,也是对公共资源的安全性和公共政策的公平性的负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布受助贫困生的基本信息,是防止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的应有之举,也是获得受助者应当作出的必要的权利让渡。

  公开也是一种有效保护,有助于让大学生最基本的权利得到尊重与满足。对于受助贫困大学生的基本信息是否公开,应当有更广阔的视角、更辩证的逻辑和更开放的思想,尤其要从权益保护、程序公平和结果正义的多维视角,去正确理解和合理认识。虽然受助贫困学生的的心理压力不可轻视,其隐私保护的诉求也值得正视,但更应看到,造成部分贫困大学生隐私焦虑和心理落差,不在于缺乏公开的目的正当性,而是环境演变下的认知出现了偏差,需要实施导向性的纠偏。

  如何改变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认知,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财富观、隐私观和权利观,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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